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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2********9363663 | 建设单位法人:李利维 |
| 韩轲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市**区孙家堡子镇民强街172号 |
| ****干熄焦节能降碳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42-精炼石油产品制造;煤炭加工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529-C2529-其他煤炭加工 |
| 建设地点: | ******区 ******区 |
| 经度:126.618056 纬度: 42.035556 | ****机关:****生态环境厅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8-26 |
| 吉环审(表)字〔2024〕6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2********9363663001P |
| 2023-01-1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5104 |
| 25104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2********9363663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2********9363663 | 验收监测单位:**省****公司 |
| ****0000MA179N0J22 | 竣工时间:2025-11-2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6-2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7-27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629XPYwo |
| 该项目为技术改造项目,位于******园区****现有厂区内。主要建设内容为**1套160吨/时干熄装置,一台86吨/时余热锅炉,现有湿熄焦装置改为备用,配套建设除盐水站、冷却塔、给水泵站、空氮站及红焦、冷焦运输系统等辅助、储运工程。项目建成后保持全厂焦炭120万吨/年产能不变。 | 实际建设情况:该项目为技术改造项目,位于******园区****现有厂区内。主要建设内容为**1套160吨/时干熄装置,一台86吨/时余热锅炉,现有湿熄焦装置改为备用,配套建设除盐水站、冷却塔、给水泵站、空氮站及红焦、冷焦运输系统等辅助、储运工程。项目建成后保持全厂焦炭120万吨/年产能不变。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主要建设内容为**1套160吨/时干熄装置,一台86吨/时余热锅炉,现有湿熄焦装置改为备用,配套建设除盐水站、冷却塔、给水泵站、空氮站及红焦、冷焦运输系统等辅助、储运工程。 | 实际建设情况:主要建设内容为**1套160吨/时干熄装置,一台86吨/时余热锅炉,现有湿熄焦装置改为备用,配套建设除盐水站、冷却塔、给水泵站、空氮站及红焦、冷焦运输系统等辅助、储运工程。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由炼焦炉装满红焦的焦罐车由电机车牵引至提升井架底部。起重机将焦罐提升并送至干熄炉炉顶,通过带布料器的装入装置将焦炭装入干熄炉。 在干熄炉中焦炭与惰性气体直接进行热交换,焦炭被冷却至≤180℃,经排焦装置卸到皮带机上,然后送往焦处理系统。 循环风机将冷却焦炭的惰性气体从干熄炉底部的供气装置鼓入干熄炉,与红热焦炭逆流换热。自干熄炉排出的热循环气体的温度约为880~980℃,经一次除尘器除尘后进入干熄焦锅炉换热,温度降至160~180℃。 由锅炉出来的冷循环气体经二次除尘器除尘后,由循环风机加压,再经热管换热器冷却至130℃左右进入干熄炉循环使用。 一、二次除尘器分离出的焦粉,由专门的输送设备将其收集在贮槽内,以备外运。 干熄焦装置的装焦、排焦、预存室放散及风机后放散等处产生的烟尘均进入干熄焦地面站除尘系统,除尘后经30m高排气筒排放。 惰性气体在干熄炉内吸收赤热焦炭的显热,进入干熄焦锅炉并产生蒸汽,干熄焦锅炉产生****发电站发电。 | 实际建设情况:由炼焦炉装满红焦的焦罐车由电机车牵引至提升井架底部。起重机将焦罐提升并送至干熄炉炉顶,通过带布料器的装入装置将焦炭装入干熄炉。 在干熄炉中焦炭与惰性气体直接进行热交换,焦炭被冷却至≤180℃,经排焦装置卸到皮带机上,然后送往焦处理系统。 循环风机将冷却焦炭的惰性气体从干熄炉底部的供气装置鼓入干熄炉,与红热焦炭逆流换热。自干熄炉排出的热循环气体的温度约为880~980℃,经一次除尘器除尘后进入干熄焦锅炉换热,温度降至160~180℃。 由锅炉出来的冷循环气体经二次除尘器除尘后,由循环风机加压,再经热管换热器冷却至130℃左右进入干熄炉循环使用。 一、二次除尘器分离出的焦粉,由专门的输送设备将其收集在贮槽内,以备外运。 干熄焦装置的装焦、排焦、预存室放散及风机后放散等处产生的烟尘均进入干熄焦地面站除尘系统,除尘后经30m高排气筒排放。 惰性气体在干熄炉内吸收赤热焦炭的显热,进入干熄焦锅炉并产生蒸汽,干熄焦锅炉产生****发电站发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干熄焦装置运行过程产生的废气须经有效装置收集处置,确保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排放浓度达到《关于推进实施焦化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24]5号)附表1中限值要求,经1根30米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厂界浓度达到《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表7中标准要求 严格落实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干熄焦循环水系统排污水、冷却塔排污水、锅炉排污水、除盐水站排污水一并排入拟建中水回用装置处理,满足相应标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做好源头控制和分区防控,强化对依托的危险废物暂存间、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收集池等区域现有分区防渗措施及管线的维护和巡检,及时增补措施,确保达到分区防渗要求,实施全生命周期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环境 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降噪、消声、减振措施,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妥善处置各类固体废物。废耐火砖外卖综合利用,废布袋、废渗透膜、废树脂、废活性炭厂家回收利用,除尘灰回用于炼焦工序作原料。废机油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贮存、转移、运输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中相关要求 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进行设计,健全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建设。厂区设置雨污切换设施,强化对依托的危险废物暂存库、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收集池等区域各类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检查和维护,强化对现有环境风险隐患的排查,及时增补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修编及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并开展经常性演练。 | 实际建设情况:干熄焦塔装置在装料、排料、预存室放散及风机后放散与转运站废气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一并进入干熄焦除尘系统地面除尘站后经1根30m排气筒(G1)排放。满足《关于推进实施焦化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24]5号)附表1中限值要求;颗粒物、二氧化硫厂界浓度达到《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表7中标准要求。 运营期干熄焦循环水系统排污水、冷却塔排污水、锅炉排污水、除盐水站排污水一并排入中水回用装置处理,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_T19923-2024)中表1标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本项目分区防渗,危废暂存间、洗脱苯区域、硫铵干燥区域、脱硫区域 冷鼓区域、油库单元、污水处理区域 炼焦,熄焦区域、焦炉脱硫脱硝区域 推焦装煤地面站已按照重点防渗区相关要求进行防渗,生产车间已按照一般防渗区相关要求进行防渗。 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降噪、消声、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 汽轮机等设备维修保养产生的废机油(900-249-08):本项目废机油约0.39t/a,产生的废机油经收集后委托****处置。 本项目生活垃圾产生量为0.2t/a,由厂内垃圾桶收集,定期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集中处理。 备用湿熄焦池沉渣、干熄焦地面除尘站收集的除尘灰掺煤炼焦,废旧布袋、废渗透膜,废树脂,废活性炭由厂家回收,废耐火砖外卖综合利用 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严格落实应急管理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依托厂内现1座初期雨水收集池,1座1548 m3的消防水池(20*18*4.3)、1座1980 m3事故水池(22*20*4.5),形成完善的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已编制应急预案并在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220605-2026-010-L)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制定并严格落实环境管理措施及监测计划。按照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环境监测技术规范以及《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等有关要求,制定企业自行监测方案及监测计划,同时合理布置大气、地下水、土壤、噪声环境监测点位,强化对各环境要素的跟踪监测和环保措施的及时增补 | 实际建设情况: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钢铁工业及炼焦化学工业》(HJ878-2017)及《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 制定了自行监测计划。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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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中水回用系统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_T19923-2024)中表1标准 | 本项目生活污水依托企业现有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厂区污水经过现有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满足《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中表2间接排放限值中的六项指标要求,与本项目生产废水一并排入中水回用系统(进行深度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厂区生产用水,将厂内生产废水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_T19923-2024)中表1标准后,全部回用生产用水;干熄焦装置检修时启用湿法熄焦,湿熄焦由现有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的废水供给,湿熄焦废水排入现有熄焦沉淀池循环使用,不外排, | 监测结果表明:干熄焦循环水系统排污水、冷却塔排污水、锅炉排污水、除盐水站排污水一并排入中水回用装置处理,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中表1标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
| 1 | 干熄焦除尘系统地面除尘站 | 《关于推进实施焦化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24]5号)附表1中限值要求 | 干熄焦塔装置在装料、排料、预存室放散及风机后放散与转运站废气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一并进入干熄焦除尘系统地面除尘站后经1根30m排气筒(G1)排放。满足《关于推进实施焦化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24]5号)附表1中限值要求 |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干熄焦环境除尘排放口排放口二氧化硫 最大排放浓度为33mg/m3,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4mg/m3,满足满足《关于推进实施焦化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24]5号)附表1中限值要求。 |
| 1 | 降噪、消声、减振等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 | 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降噪、消声、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 | 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 |
| 1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妥善处置各类固体废物。废耐火砖外卖综合利用,废布袋、废渗透膜、废树脂、废活性炭厂家回收利用,除尘灰回用于炼焦工序作原料。废机油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贮存、转移、运输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中相关要求 | 汽轮机等设备维修保养产生的废机油(900-249-08):本项目废机油约0.39t/a,产生的废机油经收集后委托****处置。 本项目生活垃圾产生量为0.2t/a,由厂内垃圾桶收集,定期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集中处理。 备用湿熄焦池沉渣、干熄焦地面除尘站收集的除尘灰掺煤炼焦,废旧布袋、废渗透膜,废树脂,废活性炭由厂家回收,废耐火砖外卖综合利用 |
| 1 | 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进行设计,健全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建设。厂区设置雨污切换设施,强化对依托的危险废物暂存库、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收集池等区域各类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检查和维护,强化对现有环境风险隐患的排查,及时增补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修编及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并开展经常性演练 | 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严格落实应急管理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依托厂内现1座初期雨水收集池,1座1548 m3的消防水池(20*18*4.3)、1座1980 m3事故水池(22*20*4.5),形成完善的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已编制应急预案并在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220605-2026-010-L)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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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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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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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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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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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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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