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 1 | **** | 913********276039G | **市**区阳澄湖中路99号华宇星云汇1幢1614室 | 78.39(均分制) | ****195元 |
| 货物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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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照《2023****政府采购代理服务收费公告信息变更表(第一批)》及苏财购字〔2016〕18号执行,最终收取费用按标准计算金额的90%计取(九折优惠)。
具体以如下比例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
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部分按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5%计算;
预算金额100(含)~500万元部分按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1%计算;
预算金额500(含)~1000万元部分按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8%计算;
预算金额1000(含)~5000万元部分按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5%计算;
预算金额5000万元以上部分按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25%计算;
说明:代理服务费以采购预算金额为基数依据,按以上规定的标准和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收取。例:如预算金额为150万元,则代理服务费=[100万元以下部分×1.5%+(150万元-100万元以下部分)×0.8%]*90%。如按上述方法计算的金额低于人民币3000元整的,则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人民币3000元整计收。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19440.00元,由采购单位在采购代理工作完成后向代理机构支付。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经济开发区沈巷路11号
联系人:崔凯
联系电话:158****07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元和街道阳澄湖西路御窑商业街6号楼二楼
联系人:邹雅琴、郑钰琪、沈青青、龚陈平、孙清武
联系电话:0512-****79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邹雅琴、郑钰琪、沈青青、龚陈平、孙清武
电话:0512-****7982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