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4349/2026-102457 | 效力状态: |
| 发文单位:****改革局 | 成文日期:2026年05月09日 |
| 标 题: 关于同意调整**县城引调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浦发改投资〔2026〕9号 | 发布日期:2026年05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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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报来《关于请求调整**县城引调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的请示》以及相关文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我局于2025年8月24日以浦发改投资〔2025〕29号文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鉴于该项目建设规模及投资与已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相比发生较大变动,****政府同意,并根据业主申请,同意调整**县城引调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业主:****。
四、建设地点:**县**,****水库作为起点,****水库,****水厂。
五、主要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调整前1.****水库现状放水口及输水明渠进行清理改造,****水库放水口分水井1座,**DN400输水管道0.6km;2.****水库****水库现状输水管道进行清淤修复,总长9.985km,****水库进行清淤整治;3.****水库****水厂DN600输水管道,长6.423km,****水库、****水库****水厂的管路连通。
当马江缺水时,****水库重力流进行联合供水,供水流量0.8万m3/d;当通过重力流供水不足或马江受污染时,****水库放置临时应急泵或泵车抽水以****水厂,可满足县城10天内2.1万m3/d(常规日供水量的70%)的应急供水需求。
调整后项目分两个标段实施。1.****水库—五仙湖段):****水库放水井一座,****水库至五仙湖段输水管道,设计管道管径DN600,管道长度约10.358千米;2.二标段(五仙湖—**水厂段):****水厂输水管道,于S207省道与**北路路口****水厂原输水管衔接,设计管道管径DN600,管道长度约5.409千米。
当马江缺水或受污染时,****水库应急取水,以满足县城10天内每日2.1万立方米(常规日供水量的70%)的应急供水需求。
六、项目总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调整前项目总投资估算3153.5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2524.8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263.34万元,预备费为278.82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为86.60万元。资金筹措为申请上级资金和业主多渠道自筹资金。
调整后项目总投资估算5632.4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4539.8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509.89万元,预备费为504.98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为75.75万元。资金筹措为申请上级资金和业主多渠道自筹资金。
七、项目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以及设备等采购要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详见本批复所附的《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
八、****泵站,运行期无直接能耗,根据《**壮族****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桂发改环资〔2025〕662号),属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满1000吨标准煤且年煤炭消费量不满1000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可不单独编制节能审查报告,不再出具节能审查意见。
九、请据此编制初步设计,按程序报批。项目单位应在开工前,依法办理规划、施工许可,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原批复《****改革局关于**县城引调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浦发改投资〔2025〕29号)同时作废。
附件: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
2026年5月9日
附件
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
项目单位:****
项目名称:**县城引调水工程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投资估算(万元) |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 | 36.32 | ||||||
| 设计 | √ | 94.55 | ||||||
| **工程 | √ | √ | √ | 4539.86 | ||||
| 监理 | √ | 79.90 | ||||||
| 其他 | √ | 881.85 | ||||||
| 情况说明:本项目总投资估算5632.48万元。根据《**壮族自治区实施办法》规定,其中**工程费用4539.86万元,超过400万元,必须公开招标;勘察、设计、监理等低于100万元,不公开招标,其他费用(项目用地费、建设单位管理费、工程保险费、环评、可研、评估等前期费用)不形成有效竞争,可以不公开招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