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区CR24024地块建设项目 |
| 标段编号 | ****004001 | 标段名称 | **市**区CR24024地块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一标段 |
| 工程类型 | 施工 |
**市**区CR24024地块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一标段
招标公告
****004001(标段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区CR24024地块建设项目已由**市数据局以**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号:通数据审批备[2025]1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 ****,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企业 ,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市**区CR24024地块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市**区CR24024地块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一标段
2.2 建设地点:**省南****开发区****、瑞江路东、****
2.3 建设内容:**住宅、商业及配套用房,项目用地面积约100278平方米,地上计容面积约20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8.3万平方米(地下建筑规模以规划方案审核意见为准)。项目建筑容积率小于2.0大于1.70,建筑密度不高于20%,绿地率不低于35%,建筑限高60米,具体建设要求严格按照《**区建设项目规划条件(海规****059号)》执行。项目分两标段建设,其中:一标段**地上计容面积约8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3.3万平方米;二标段**地上计容面积约12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5万平方米。
2.4 质量要求: 合格
2.5 工程规模:项目分两标段建设,其中:一标段**地上计容面积约8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3.3万平方米;二标段**地上计容面积约12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5万平方米。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 31310.73万元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小型 □中型 □大型 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
项目技术复杂特征描述: ①本工程第6层为软塑土层,平均厚度8.5m,桩基穿越该土层,建筑物沉降控制难度大;②项目南侧紧邻**河,常年水位较高;基坑北侧存有10KV高压架空线路,周边施工环境复杂,施工管控难度高。③****工程部分梁板截面超限,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属于超危大工程;④项目为满铺地下室,施工现场材料堆场/加工场、载重汽车等临时通道均布置在地下室顶板上,需对地下室顶板进行加固处理,亦属荷载超限的超危大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已经5名专家(符合本工程相关专业且均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论证被认定为技术复杂工程。
2.9 工期:887日历天, 具体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2.10 ****政府采购工程:(若选否,后续小项可删除)
否
£是。本工程所属行业:建筑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条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负责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 证);以上证书均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若为联合体投标,则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的正式员工。
特别提醒:
1、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证书,该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2、****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情况进行核查,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成员)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标书代写
3、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成员)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委员会对各投标单位进行核查。如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4.拟派项目经理为投标企业正式员工证明材料(提供有效劳动合同及投标单位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2026年6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企业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自2021年7月1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 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 6.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住宅类房屋建筑施工业绩。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1)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上述证明材料须齐全,缺一不可。如上述证明材料未能充分体现本业绩要求的,还须提供业主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证明,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2)工程总承包(EPC 或设计施工一体化)业绩及联合体业绩予以认可,但仅认定投标人在该项目中承担的施工部分,如业绩资料中未载明其承担部分的内容及金额的,需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注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建筑面积以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证明)或施工合同为准,若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证明)与施工合同体现的建筑面积不一致的,则以施工合同为准。
(4)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
注:业绩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提供已在“全省统一主体库”中维护的信息导入投标文件中相应模块作为评审依据,否则在评标时评委会将不予认可。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3.4.2自 2024 年 07 月 01 日以来(近2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自 2025 年 07月 01 日以来(近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自 2021 年 07月 01 日以来(近5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3.5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双方均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超过 2 家。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评标办法。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评标标准和方法如下: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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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按照评标结果的优劣推荐 5名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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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步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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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1 |
形式性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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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投标函加盖企业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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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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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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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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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生产许可证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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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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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资质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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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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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其他要求 |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拟派项目经理为投标企业正式员工证明材料(提供有效劳动合同及投标单位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2026年6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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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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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动态监管查询结果 |
在****委员会对各投标单位进行审查,如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成员)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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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用中国”查询 结果 |
在****委员会对各投标单位进行审查。如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成员)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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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同投标协议(如有) |
提供共同投标协议,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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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1.4.2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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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禁止性情形 |
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一项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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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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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3 |
响应性 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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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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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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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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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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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书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有效的承诺书。 ①提供有效的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②提供有效的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标书代写 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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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
无第三章“评标办法”4.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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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标入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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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1 |
评标入围条件 |
通过初步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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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2 |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
方法一:全部入围法 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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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详细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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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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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评标是否分两个阶段进行: 采用两阶段评标方式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第一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不采用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审因素 施工组织设计: ≤18 分 投标人业绩: ≤2 分 采用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审因素 施工组织设计:18 分(含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2分) 投标人业绩: 1 分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 8分 第一阶段汇总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 是 □否 第二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不采用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审因素 投标报价合理性: ≤1 分 投标报价:≥79分 采用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审因素 投标报价合理性: / 分 投标报价:73分 □不采用两阶段评标方式 □不采用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审因素 施工组织设计: ≤18 分 投标人业绩: ≤2 分 投标报价合理性: ≤1 分 投标报价: ≥79分 □采用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审因素 施工组织设计: ≤18 分 投标人业绩: ≤2 分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 ≤8 分 投标报价合理性: ≤1 分 投标报价: ≥71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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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一、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招标人直接选择方法五作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代表 从以下方法一、方法二中随机抽取一种。标书代写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标书代写 招标人代表 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 Q1的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 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K2的取值范围为: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 Q1、K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代表 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为:90%。标书代写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四:以合理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 对有效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子目(指单价)、单价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子目(指单价)、总价措施项目清单费用(指总费用)、其他项目清单费用(指总费用)等所有报价由低到高分别依次排序。 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先剔除各报价中最高的20%项(四舍五入取整,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和最低的20%项(四舍五入取整,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各报价中最高值(最高值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取各报价中的次低值。 将上述计算结果按计价规范,分别生成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和其他项目费,再按招标清单所列费率计算规费、税金,得出总价A。 评标基准价(合理最低价)=A×K。 下浮率K值的确定(下浮率取整): 本工程下浮率K值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 从下浮区间随机抽取确定,本工程下浮区间为: ;标书代写 □招标人明确确定固定下浮率K值为: ; K值建筑工程下浮范围为 97%~93% ,装修、安装工程下浮范围为 95%~90% ,市政工程下浮范围为93%~88%,园林绿化工程下浮范围为92%~85%,其他工程下浮范围为95%~90%,各地可根据情况适时对下浮范围进行调整。 □ 方法五:ABC合成法。 评标基准价=(A×50%+B×30%+C×20%)×K A=最高投标限价×(100%-下浮率Δ); B=在规定范围内的评标价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随机抽取确定;抽取方式:若评标价在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不纳入B值抽取范围;若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一个评标价,与在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的其他评标价合并后作为B值抽取范围。若按上述办法未能抽取B值,则在规定范围内的任意一个评标价(除C值外)中随机抽取B值; 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 规定范围内:评标价算术平均值×70%与最高投标限价×30%之和下浮25%以内的所有评标价; 下浮系数K、下浮率Δ在 阶段按下表取值范围内随机抽取 ,B在 阶段抽取。 本次招标项目下浮率Δ分类为
上述方法五最高投标限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后参与计算和抽取;应扣除的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为 ,开标时不再另行计算。标书代写 二、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三、如采用两阶段评标,未入围第二阶段评审的单位不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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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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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详细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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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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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4(1) |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 |
施工组织设计 评分评审 |
(1****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按照以下评审要点进行评分,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不包含第(3)项篇幅扣分和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 (2)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篇幅要求: 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篇幅要求如下详见评分因素中的 页数要求,每超过1页的,扣 0.1 分。 □施工组织设计总篇幅要求如下,总篇幅不超过 页,每超过1页的,扣 分。 (注:施工组织设计总篇幅一般不超过80页(技术特别复杂的工程可适当增加),具体篇幅(字数)要求及扣分标准,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4)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必须采用“暗标”法进行评审。 工程施工负责人陈述及答辩 (项目负责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于2026年8月18日14时30分前至**省**市**区长**路 777 ****中心)四****交易中心开标室三进行书面答题。)标书代写 ****委员会负责出题,按照 1:3 的出题比例随机抽取 2道题(每道题 1 分),答卷采用暗标形式,答辩时间 10 分钟。最终得分为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评分后的算术平均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注:①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拟派项目负责人委任书原件(格式自拟,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按规定时间、 地点签到并参加答辩。拟派项目负责人未携带身份证原件、 拟派项目负责人委任书原件或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签到、未参加答辩的,则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不得分。 ②拟派项目负责人服从现场安排,答辩顺序随机抽取(如需)。 ③项目负责人答辩的内容不得出现或暗示可以识别投标单位 名称及人员姓名的任何标识。否则,项目负责人答辩不得分。 ④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答辩与资格审查评审将同步进行,若投 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其项目负责人答辩将按无效处理; 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人将不再进入后续商务技术标及投标 报价的评审阶段。 ⑤如有特殊原因,招标人有权更改答辩方式,投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 ⑥各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现场答辩的最终得分为所有技术评委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 (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⑦未参加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报价不计 入评标基准价计算。 (5)BIM 视频大小不得超过 800M,视频采用旁白的,统一要 求语言为普通话,视频文件中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 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 称等标志。展示视频文件在系统中上传至图纸文件中,上传 的压缩包文件名及压缩包内含文件的文件名统一命名为: “BIM 演示动画”,投标文件和 BIM 演示动画文件分开上传。 未按上述要求上传演示动画文件的,将按无效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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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分因素 |
页数要求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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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 |
不超过5页 |
2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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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
不超过 5 页 |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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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
不超过10页 |
2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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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 |
不超过 / 页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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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
不超过 12 页 |
2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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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
不超过 28 页 |
2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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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
不超过 20 页 |
2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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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IM等信息技术的使用:BIM 演示动画:利用动态视频演示并 展示本项目工程概况,以动画形 式介绍各阶段场布漫游、进度推演、竣工后效果等模拟动画等内 容。投标人制作 mp4 格式漫游视频文件,视频时长不少于 3 分钟。 |
不超过 / 页 |
3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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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 |
2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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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2分): (注:根据发包内容自行填写,并明确评分要点。) |
不超过 / 页 |
/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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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4(2) |
投标人业绩评分标准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 |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7月1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单个合同建筑面积 6.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住宅类房屋建筑施工业绩。并在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的,有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 1分。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1)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上述证明材料须齐全,缺一不可。如上述证明材料未能充分体现本业绩要求的,还须提供业主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证明,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2)工程总承包(EPC或设计施工一体化)业绩予以认可,但仅认定投标人在该项目中承担的施工部分,如业绩资料中未载明其承担部分的内容及金额的,需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注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建筑面积以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证明)或施工合同为准,若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证明)与施工合同体现的建筑面积不一致的,则以施工合同为准。 (4)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 注1:本项所述类似业绩与资格审查业绩不得为同一业绩。如为联合体投标,须为牵头人业绩。 注2:业绩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提供已在“全省统一主体库”中维护的信息导入投标文件中相应模块作为评审依据,否则在评标时评委会将不予认可。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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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评审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 73 分,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1%,扣减一定的分值,每偏高1%扣 0.9 分,每偏低1%扣 0.6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注: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所扣分值不少于0.6分,每高1%的所扣分值为负偏离扣分的1.5倍。) |
7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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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4(4) |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分标准 |
信用评价评审 |
企业(房建)信用得分大于等于85分,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得分为8分;企业(房建)信用得分大于等于75分小于85分,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得分为6分;企业(房建)信用得分大于等于65分小于75分,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得分为4分;企业(房建)信用得分低于65分或者未参加**市建筑业(房建)企业信用评价的企业,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得分为2分(如为联合体投 标,以联合体牵头人信用分进行评审)。 注:企业信用得分以评标系统获取的**市建设主管部门最新评定的房建信用得分为准。 |
8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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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 |
推荐中标候选人 |
如初步评审合格投标人≤ 5名时,****委员会按详细评审打分办法进行综合评分,推荐所有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进入定标阶段;如初步评审合格投标人> 5 名时,****委员会按详细评审打分办法进行综合评分,投标人详细评审得分从高到低排名,得分前 5 名的投标人进入定标阶段,详细评审得分并列第 5 名,投标报价低的优先入围方式确定入围中标候选人。如初步评审合格投标人少于3名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推荐不排序。 按照评标结果的优劣推荐 5名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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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 |
定标标准 |
1.企业财务状况 2.企业运营情况 3.企业信誉 4.企业规模 5.企业荣誉 6.后期维护保障 7.评标委员会提出的技术咨询建议 注:在同等条件下,择优的相对标准有以下几个方面: ①营业额大企业优于营业额小企业; ②工程业绩技术复杂、难度大的企业优于工程业绩技术相对简单、难度较小的企业; ③履约评价好企业优于履约评价差企业或者投标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的履约评价; ④无不良行为记录企业优于有不良行为记录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较轻企业优于不良行为记录较重企业; ⑤已有履约记录且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企业优先于没有履约企业; ⑥获得国家级荣誉多企业优于获得地市级荣誉少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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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 |
定标方法 |
票决法: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票决,并确定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 □ 集体议事法:****委员会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集体商议,成员各自发表评价意见,****委员会负责人确定中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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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6 年7月 28日 17 时 30 分至 2026 年 8月 18日 09 时 00 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市公共**交易平台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6 年 8月 18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标书代写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标书代写
8.其他要求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各潜在投标人,原**诚信库停止使用,请本项目各投标单位将此次相关主体信息内容同步更新至**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中,具体要求按****交易中心《关于使用全省统一主体库的公告》(详见招标公告附件或**市公共**交易网首页-通知公告栏)完成注册等操作。如在投标过程中发生异常情况,请及时与技术支持或招标人(招标代理)联系。未按要求操作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和风险。
全省统一主体库咨询电话(1.全省统一主体库技术支持:025-****8675;2.**市公共**交易平台技术支持:0513-****5900.)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市公共**交易平台、**省公共**交易平台、**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 招标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招标人地址 |
**市**区**街道月亮湾小区500-1幢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光华大厦A座1008室 |
| 联系人 |
施先生 |
联 系 人 |
陈女士 |
| 电 话 |
0513-****6808 |
电 话 |
189****8989 |
| 传真 |
/ |
项目负责人 |
朱卫华 |
| 邮编 |
226100 |
传真 |
/ |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226100 |
| 电子邮箱 |
/ |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市****建设局工程建设管理和建筑市场监管股
联系电话: 0513-****5045
10.3异议渠道
异议受理的机构:****
地址:**市**区**街道月亮湾小区500-1幢
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除开标现场的异议外,异议人一般应在**市公共**交易平台依法提出异议,收到异议之日起招投标活动暂停,招标人必须妥善处理并在上述平台系统进行答复。标书代写
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