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标林木业有限公司年产40000立方锯材加工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审批
安徽-亳州-涡阳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2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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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40000立方锯材加工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2026-07-27 14:50

根据建设项目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年产40000立方锯材加工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分局审批股。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58-****012,传真:0558-****000

地址:**县****分局南二楼

邮编:233600

项目名称:年产40000立方锯材加工生产线项目

建设地点:**市**县陈大镇杨楼村S309省道向南800米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占地23744.41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3849.64平方米。购置多边锯、单边锯、砂光机、热压机、冷压机等生产设备,配套建设环保、变配电、给排水、道路绿化等辅助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40000立方锯材。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3万。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或措施:

(一)废水:施工期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

(二)废气:施工期按照《**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规定》(省住建厅建质〔2014〕28号)、《**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严格做到“六不开工”和“六个100%”,严防扬尘污染,确保施工区域TSP满足**省《施工场地颗粒物排放标准》(DB34/4811-2024)中表1的限值要求。锯切、划圆、打孔、修边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涂胶、热压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进入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导热油炉燃生物质废气经管道收集进入旋风除尘器+小苏打干法脱硫+布袋除尘器+SCR脱硝装置处理后通过30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三)噪声:施工期采取合理布局,科学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降噪作业方式,加强施工车辆管理,切实减轻噪声影响,厂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中相关要求。营运期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加强管理等切实可行措施,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固废:办公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分类收集,交由市政环卫部门处理;生产过程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边角料、收集尘、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定期外运综合利用。按照规范要求建设危废暂存间,废活性炭、废导热油、废液压油、废包装桶、废催化剂收集后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在网站公开环评编制信息、环评报告表全文等,未收到反对意见。我局在受理本项目环评文件后,在我局网站上公开了环评文件全本,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