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文件拟审批公告】2026年7月2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审批
浙江-宁波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2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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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成文日期: 2026-07-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环境保护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发布机构: ******管理局****环境局)
【环评文件拟审批公告】2026年7月2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研发实验室项目]

[年产300万套汽车电子产品生产线建设及智能制造、数字化与工艺验证能力提升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报告书或环境敏感项目)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研发实验室项目

**省**高新区梅墟街道菁华路777号、剑兰路1177弄10号4号楼102室

****

****,投资1080万元,租赁**省**市高新区梅墟街道菁华路777号、剑兰路1177弄10号4号楼102室的闲置场地,实施****研发实验室项目,项目实施后,预计年产1.5万套灭火器。

建设单位在申请报告里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 投料粉尘以及搅拌废气通过加强通排风措施。 2、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经宁****公司****水厂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含2025年修改单)中的一级A标准(其中CODCr、氨氮、总氮、总磷达到《****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中的表1****处理厂排放限值)后排放。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类设备的运行噪声,为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采取以下隔音降噪措施:①生产期间车间大门、窗户应均处于关闭状态以起到阻隔降噪的效果;②加强对设备进行经常保养,避免因磨损而使设备噪声增大;③对高噪声设备设防振基础或减振垫。 4、固废 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滤渣集中****肥厂处理;生活垃圾定期委托环卫清运。

2

年产300万套汽车电子产品生产线建设及智能制造、数字化与工艺验证能力提升项目

**省**高新区冬青路555号

**普瑞****公司

公司拟投资1427万美元,利用现有厂房,淘汰部分老旧设备,新增设备,本次扩建项目投产后,能达到新增年产300万套汽车电子产品生产线建设的生产规模

建设单位在申请报告里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 2#楼1F:注塑废气和注塑车间的防锈废气:收集后经TA002(活性炭滤棉)处理后经不低于15m的排气筒(DA002)排放; 2#楼2F:①回流焊废气:收集后经TA003(活性炭滤棉)、TA006(活性炭滤棉)经TA005(活性炭滤棉)、TA008(活性炭滤棉)处理后经不低于15m的排气筒排放DA003、DA006、DA005、DA008排放;②清洗废气、波峰焊废气:收集后经TA004(活性炭滤棉+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经不低于15m的排气筒(DA004)排放;③涂覆废气、RTV胶废气:收集后经TA007(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经不低于15m的排气筒(DA007)排放。 6#楼3F:波峰焊废气(装配)、胶水废气(装配)收集后经TA009(活性炭棉装置)处理后经不低于15m的排气筒(DA009)排放; 1#楼1F:回流焊废气、清洗废气、波峰焊废气、涂覆废气、RTV胶废气、波峰焊废气(装配)、胶水废气(装配)收集后TA010(活性炭棉装置)处理后经不低于15m的排气筒(DA010)排放。 镭雕、分板粉尘:经设备自带的过滤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除尘:通过加强车间管理,经车间无组织排放; (2)废水 本项目不新增废水排放。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为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采取以下隔音降噪措施:①合理布局,在生产过程中保持门窗关闭状态;②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③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更新,确保所有设****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按相关要求分类收集存放,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作无害化或**化处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7月28日至2026年8月4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管理局****环境局)生态环境科

联系电话(传真):0574-****9060

通讯地址:**市广贤路997号(邮编:315040)

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按照相关条款规定对上述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主张有关权利的申请。

公示版-鼎衡道远环评全本(1).pdf

公示稿-普瑞-2026环评-年产300万套汽车电子产品生产线建设及智能制造、数字化与工艺验证能力提升项目(1).pdf




附件(2)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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