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庐山市2026年度第8批次集镇建设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

审批
江西-九江-庐山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2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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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土地征收信息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6-07-27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14349/2026-02916

关于**市2026年度第8批次集镇建设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

****政府

关于**市2026年度第8批次集镇建设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

因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等规定,****政府研究决定,拟征收**市2026年度第8批次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具体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范围

(一)所在图幅:涉及H50H129061一幅图。

(二)涉及横塘镇**村咀上查组农民集体。(最终以土地现状调查确认结果为准)。

(三)土地面积:约15.2175亩(最终面积以批准面积为准)。

二、征收用途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拟征收土地目的为:属于政府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所组织的建设活动。

三、土地现状调查工作安排

在2026年7月27日至2026年8月10日,****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地上青苗、树木、农村村民住宅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进行现场调查,集体经济组织应组织相关权利人配合调查,调查结果由参与各方签字确认。同时对拟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等参保情况开展调查。

不能参加土地现状调查的,应当书面委托他人参加。不能参加又不委托他人,或者到场参加调查又不签字确认的,****政府申请公证机构对调查行为以及调查结果进行证据保全。

四、有关要求

(一)拟征地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成员或者相关权利人应当根据调查工作的安排配合做好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确认等工作。

(二)自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包括**、改建、扩建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种树、种草或者种植其他作物等;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五、公告期限

预公告期限自2026年7月27日至2026年8月7日。

预****人民政府网站同步公告,网址:https://www.****.cn/。

特此公告。

附件:拟征收土地红线图

联系单位:******局

联系地点:**市沿山新区

联系电话:0792-****335


2026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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