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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加油站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日期及调试期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具体公示如下:
建设项目名称:********加油站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区林荫大道(二号线)徐家沟村四组
建设内容:项目位于**省**市**区林荫大道(二号线)徐家沟村四组,项目总占地面积约2020平方米,此次只建设加油部分,包含1台30m2的柴油罐,3合30m2的汽油罐。建成后预计全 年销售汽油2000t、柴油560t。项目计划总投资318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4万元。
竣工日期:2026年7月20日
调试起止日期:2026年7月28日-2026年8月4日
建设单位联系人:徐站长
联系电话:139****2195
公众对我单位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通过电话向我单位联系人提出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