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信息管理系统维护服务项目1项,该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现将具体事项公示如下:
一、采购单位
****。
二、采购项目名称
1、信息管理系统维护服务项目:1项;
2、采购预算金额:38万元。
三、拟采购供应商及地址
1、采购供应商:****;
2、地址:**市******社区龙飞大道 333 号启迪协信4栋1630。
四、拟采购内容
信息管理系统维护服务项目。
五、基本要求
1、****医院信息系统软件的维护服务,包括系统数据备份、系统使用培训指导以及需求分析提交工作;在现有系统各模块基础上提供数据修复、程序升级,****医院的发展和管理方式,保障信息系统正常平稳运行。
2、保证维护软件现有功能运行正常、数据准确。对采购人在用系统使用过程中因用户误操作等原因导致的数据错误,查明原因并进行数据修复。
3、保证对维护软件系统出现的运行错误问题,在最短时间内予以更正。
4、按照操作维****医院信息系统进行日常检查,达到预防性维护的目的,把故障消灭在萌芽状态,使系统可用率最大化。
5、保证在用各系统及其功能的完整性与及正确性,能承受不断增加的业务和数据压力,保障系统运行高效、稳定。
6、成立专门的项目组开展工作,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医院信****医院管理系统工作经验的工程师进行驻点维保工作,协助采购人工程师的日常维护。
7、系统维护列表:
六、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本项目为****信息管理系统维护服务采购项目,****医院现有系统各模块的日常运维、故障修复、数据维护、程序升级及定期巡检等技术服务。****为我院现有系统的原开发厂商,是该系统源代码及核心专有技术的唯一合法持有人。该系统属于定制化医疗信息系统,其底层架构、数据逻辑及核心程序无通用替代技术,其他第三方服务商无法开展适配、合规、有效的深度维保工作;更换服务单位极易造成系统不兼容、数据异常、业务中断等问题,****医院诊疗秩序及医疗数据安全。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 “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相关规定,本项目服务具备技术唯一性与不可替代性,因此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本次采购理由充分、依据合规,****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七、论证结果
根据该项目的具体内容,结合我院印发的《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中关于采购方式的规定,此项目符合院内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八、论证主要成员名单
李世杰、郑智纯、黄惠平、赖清梅、李欣颖。
九、联系方式
1、信息设备科联系人:郑小姐,联系电话:0752-****239。
2、对以上论证结果若有异议的,可以在论证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设备科提出质疑,请反映意见的单位提供相****公司证照、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书及相关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公司最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等)并加盖公章,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所提异议或质疑必须实名,否则不予受理。质疑应当在规定的时效内提出,逾期将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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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