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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主货物认领公告
无主货物认领公告
********派出所查获并移交的无合法来源手续的货物:疑似农资用品,数量41袋。
因无法与上述货物所有权人取得联系,根据《**省打击走私工作中查获无主货物暂行处理办法》的规定,鲜活、易腐、易失效等不易长期保存的货物,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先行处理决定。请权利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有效证件主动到****协助调查并接受处理(联系地址:**县**镇东纳路73号,联系电话:0691—****185)。逾期无人认领的,将依法按无主货物进行处理,但不免除案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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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