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口岸二桥片区电子信息园配套路网五七路(幸乐路至罗浮大道段)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 ****园区**口岸二桥片区电子信息园配套路网五七路(幸乐路至罗浮大道段)工程 | 项目招标编号 | **** | ||||
| 招标人 | ****(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 ||||||
| 建设单位 | **** |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 招标代理机构 | ****(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拟建道路呈南北走向,北起幸乐路,南至罗浮大道,路线全长464.992m,红线宽度20m,属园区道路,按城市支路标准建设,双向两车道,设计速度30km/h,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主要建设内容包含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以及相关管线工程等。其它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和招标工程量清单。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7月24日 | 开标地点 | ****交易中心(**市迎宾路红树林大厦东塔)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6年 7 月 28 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6年 7 月 31 日 | ||||
| 预中标人 | **华隆建筑工程 有限公司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 成员单位:/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投标总价 | ****564.26元 | ||||||
| 工期 | 180 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 项目经理 | 吴海渊(注册编号:桂245****36931;身份证号:452822******0918)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徐洁(身份证号:450702******8421;注册证书号:桂**C3(2016)****544)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业绩:**市市本级老旧小区燃气设施及管道改造项II****社区、车辽社区、沙万社区、兴港社区、渔洲社区)。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 投标总价 | ****245.25元 | ||||||
| 工期 | 180 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 项目经理 | 余威伟(注册编号:桂145********10025;身份证号:452527******461X)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林玉梅(身份证号:450702******5140;注册编号:桂**C3(2015)****750)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业绩:**中越边境经济**区示范项目(二期)**区蔗糖循环经济产业园给水工程扩建。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集团有限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投标总价 | ****048.44元 | ||||||
| 工期 | 180 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 项目经理 | 罗东开(注册编号:桂245****05473;身份证号:452723******3217)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罗盛德(身份证号:452124******2135;注册编号:桂**C3(2026)****621)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业绩:**港东站集装箱办理站配套道路(陆海大道**线)工程-第九大街段。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 公示媒介 | (http://www.****.cn)、**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cn:9000)、**市工程招标造价信息网(http://www.****.cn)、**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fcgggzy/)。 |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交易平台(**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交易平台(**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 投诉受理部门 | **市****管理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0-****608 | ||||
一式5份。其中:招标人2份、招标代理单位1份、****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
备注:1、以上身份证号在公示时应隐藏中间部分数字。
2. 中标候选人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招标人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 中标候选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