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中国交建**地铁11号线延伸工程通信系统集成设备采购招标澄清
致各投标人:
中国交建**地铁11号线延伸工程项目通信系统集成设备采购招标文件(招标编号:ZGJJTJDT11-WZJC-2026-008)澄清如下:
商务部分
Q1、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2)资质条件要求:投标物资须具有产品检测报告和近三年内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投标物资的质量标准和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具体要求,符合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文件规定的国家或行业标准,产品质量有保证,符合轨道交通/铁路标准需求。
请问近三年内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具体提供的是什么
回复:提供报告需针对本次投标同型号规格的通信设备等相关物资设备,检验项目需满足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技术指标,由具备CMA/CNAS/CAL 等国家认可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
Q2、本项目属于通信系统集成项目,子系统较多,投标工作量大,且目前招标文件提供的用户需求书均为PDF扫描版本,不便于投标过程中的内容核对与响应编辑。请问是否可以提供用户需求书的Word版本,以方便投标人准确响应招标需求
回复:可提供word版用户需求书,但word版用户需求书只作为参考,具体内容以发布的PDF版为准。
中国交建**地铁11号线延伸工程PPP项目总经理部
2026年07月28日
|
1
|
中国交建**地铁11号线延伸工程通信系统集成设备采购招标澄清.pdf
|
|
下载 预览
|
|
2
|
M11西延通信系统用户需求书.rar
|
|
下载 预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