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原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7月23日
四、更正事项:
| 序号 |
更正事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服务费说明 |
以师生餐费总额作为基数(包括其他临时用餐人员的餐费),乘以中标价。如:师生餐费总额为300万元,中标价为20%,即该学年服务费为60万元。服务费用包含固定费用和考核费用,其中考核费用按每学期总服务费用的10%计算。 |
服务费计费基数包含在校师生及其他临时用餐人员的正餐、点心全部餐费,服务费分正餐、点心分项计算后相加,计算公式: 服务费=正餐餐费总额×中标费率+点心餐费总额×(中标费率÷2)。 服务费由固定费用、考核费用两部分组成,考核费用按每学期实际总服务费的10%计取。 |
| 2 |
暑托期间的服务 |
中标供应商无条件承接暑托期间的服务。暑托期间的服务费用采购人另行支付,计费标准同中标费率,计费基数为暑托期间的师生餐费总额。 |
中标供应商无条件承接暑托期间的服务。暑托期间的服务费用采购人另行支付,费用标准参照上述服务费说明。 |
| 3 |
付款条件 |
按月支付服务费,每学期末结算服务费余额(即最后一次按经校方审定的实际师生餐费总额作为基数,其余月份按预收取的师生餐费总额作为基准)。前述“师生餐费总额”系指:正餐餐费总额(按中标费率全额计取)与点心餐费总额(按中标费率减半,即【中标费率%/2】计取)之和。每次付款前,中标人均应开具相应金额的发票。 |
1.月度付款:先做后付,每月 15 日前,由中标人提供正式票据后采购人支付上个月服务费。除学期最后一期按前述服务费计算规则,以校方审定的当期实际正餐、点心餐费为基数核算应付费用外,其余各月均按前述服务费计算规则,以当期预收正餐、预收点心餐费为基数核算当月应付费用。 2.学期期末清算:每学期末按前述服务费计算规则核算全学期实际总服务费,统一清算两部分款项:一是全学期月度预付总金额与实际总服务费的差额;二是该学期对应10%考核费用,结合学期考核结果兑付,全部款项统一多退少补。 3.发票要求:每期付款前,中标人须开具对应付款金额的合规发票,未按要求提供发票的,校方有权顺延付款,不承担逾期付款责任。 |
| 4 |
食堂考核办法 |
师生的满意度达到80%(含)—85%的,支付90%的考核费用 |
师生的满意度达到80%(含)—90%的,支付90%的考核费用 |
未尽事宜,按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执行。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街道羽村
项目联系人:李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159****76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巨鼎国际3楼305A
项目联系人(询问):潘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2****7204
质疑联系人:何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136****1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