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府》(发改投资〔2012〕2492号)、《**省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的有关规定,****受委托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并进行公告,拟收集和征求公众关于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摘要
1. 项目名称:******加油站
2. 建设单位名称:****
3. 建设地点:**综合市场旁
4. 项目简介
本项目工程规划用地面积为5460.94 平方米,建筑基底面积为626.1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780.47平方米。其中混凝土框架结构站房、罩棚一座,建筑层数为1层,混凝土框架结构辅助用房一座,建筑层数为2层。项目设4台加油机、3个30立方米汽油罐、1个30立方米柴油罐,预留充电桩车位、预留加氢站、围墙、给排水等附属设施。****加油站。
二、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0668-****303 邮箱:****@qq.com
三、承担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机构名称和方式
评估机构:****
机构地址:**市**区盘福路医国后街1号大院自编1号10楼
联系人:苏工 联系电话:137****1714 邮箱:****@qq.com
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工作程序和工作内容
1. 对项目所涉及的风险调查、风险识别、风险估计等内容进行评估;
2. 对项目的合理性、合法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进行评估;
3. 对项目可能导致社会稳定风险的因素进行评估;
4. 对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评级,提出改进措施或项目实施建议。
五、征求公众意见及主要事项
1. 本项目对当地社会及经济发展的影响;
2. 本项目用地对居民个人或家庭自身利益的影响;
3. 本项目实施对当地社会稳定有何主要风险;
4. 公众对本项目实施的态度;
5. 公众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六、公告时间
2026年7月28日-2026年08月11日止,为期10个工作日
1.公众可以通过书面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与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2.自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实施单位或受委托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3.公众对本项目如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提出。
建设单位:****
咨询单位:****
2026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