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林****改革局:
报来《隆林****改革局关于请求审批**金******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隆发改报〔2026〕10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为进一步加强**金******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能力,完善管护、巡护、科研监测及公众教育基础设施,强化珍稀濒危物种栖息地保护,筑牢滇黔桂交界区域生态安全屏障,同意建设**金******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设施建设项目 。
二、项目代码
****。
三、项目单位
****。
四、建设地点
****市**金******自然保护区内,涉及**县金**乡、猪场乡。
五、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一)建设规模。1.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修缮管护点240 ㎡、重建管理站(管护点)353㎡、巡护渡口2 座、**管护点辅助用房20㎡、维护巡护路网52km、****管理站、管护点的给排水、地面平整与硬化、供电工程、通讯和安防工程等配套设施。2.设施设备购置:购置巡护设备一批。
(二)主要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房建修缮**重建工程、道路养护工程、码头土建工程、给排水工程、供电电气工程、通信安防工程及场地硬化绿化等附属配套设施工程,同步购置巡护专业设备等。
六、环境保护、工程节能
同意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工程节能和节约用地措施。
七、招标核准意见
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采购等,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执行,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八、投资估算、资金来源及建设安排
(一)投资估算。项目估算总投资2997.9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578.2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76.94万元,预备费142.76万元。
(二)资金来源。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
(三)建设工期。项目建设工期24个月。
请据此批复组织开展项目初步设计,进一步落实项目资金和建设条件,争取尽早开工建设。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附件: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
****委员会
2026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