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新轩盛塑业塑料制品迁建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28日-2026年8月4日(5个工作日)。
电话:0838-****023
地址:**市雒城街道**路西一段1****中心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一般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一、项目名称:新轩盛塑业塑料制品迁建项目
建设地点:**省**市**市**镇青月村九社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永麟****公司
项目概况:该项目为迁建项目,拟由**市**市**路八段8号搬迁至**市**市**镇青月村九社****公司已建标准化厂房建设,用地面积7132.67平方米。项目内容及规模为:依托相关公辅设施,利用原项目部分搅拌机、注塑机、破碎机等设备,并新购置简支梁冲击试验机、微机控制双柱拉力等设备,取消原项目塑料垃圾桶年产20万个的产能,项目建成后由原年产塑料托盘16万张、塑料周转箱160万个调整为年产塑料托盘5万张、塑料周转箱10万个、塑料物流箱8.8万个、塑料折叠箱10万个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7.7万元。
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在现有已建成厂房内进行设备安装,施工期不涉及土建施工,仅包括生产线安装、设备调试等过程,施工量较小,施工期影响相对较小,将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或消除施工期废水、废渣、噪声、扬尘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落实注塑机的集气罩+软帘+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确保注塑有机废气经收集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落实破碎机的集气罩+布袋除尘器,确保破碎粉尘经收集处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确保危废暂存间废气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不产生影响。
2)废水: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更换时**隔油后的空压机冷凝水、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进行设备检修,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4)固废:废包装材料、废布袋****收购站;废边角料、不合格品、除尘器收集灰回用于生产;滤渣交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置;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含油废滤芯、油水分离过滤器废油脂、含油废棉纱/废手套属于危险废物,须妥善安全收储,落实专人管理,并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定期交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其暂存区须采取必要的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以及其他环境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对危废暂存间、注塑机及空压机区域进行重点防渗处理。
3.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在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后,环境风险水平可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