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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433MACT6LQ86P | 建设单位法人:马乐 |
| 王瑞林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省**市**县南徐村乡毛圈村村西 |
| **县400MW(一期300MW)风力发电项目(50MW保障性)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90-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15-D4415-风力发电 |
| 建设地点: | ******县 ******县 |
| 经度:115.171111 纬度: 36.531389 | ****机关:****审批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5-07 |
| 馆审批社环字〔2024〕00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30400 |
| 861.6 | 运营单位名称:**** |
| ****0433MACT6LQ86P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集团****研究院有限公司 |
| 915********204849T | 验收监测单位:**科环****公司,**久陆****公司 |
| ****0100MA6K6DQ77H,914********6814817 | 竣工时间:2026-02-0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6-0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7-06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额定装机容量为50MW,建设一座110kV升压站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额定装机容量为50MW,建设一座110kV升压站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利用风能进行发电 | 实际建设情况:利用风能进行发电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施工期: (1)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用于场地洒水降尘; (2)噪声:设置必要的施工围挡,加强机械设备保养、施工管理; (3)固体废物:施工垃圾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设置集中收集站,定期外运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运行期: (1)废气:无废气产生。 (2)废水:生活污水经升压站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站内道路清洒和绿化,不外排。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降噪措施。 (4)固废:生活垃圾在站区内设带盖的垃圾箱收集,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风电机组检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油桶以及废铅蓄电池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施工期: (1)本着节约、绿色、安全的原则,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未设置生活区,租用当地村民房屋院落作为集中的施工生活管理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纳入当地的废污水处理系统; (2)施工期已在施工场地设置围挡,对周边居民影响较小; (3)施工期建筑垃圾已由施工单位****清运处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政府指定部门处理。 运行期: (1)升压站****处理站,管理人员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回用于站内道路清洒和绿化,不外排。 (2)管理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建设单位已与**县****公司签订了危废处置协议,运行期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置。 其余环保措施与环评阶段保持一致。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确保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妥善处置施工期固体废弃物,防止施工期间废水、扬尘、固废、噪声等污染环境。 2.严格落实有关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工程周围区域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限值要求。 3.升压站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 4.按规范建设事故油池;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废旧蓄电池等危险废物须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防止造成环境污染。 | 实际建设情况:1.已严格落实有关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环保措施,根据验收监测报告,升压站厂界周边区域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均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限值要求. 2.升压站已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了相应的隔声降噪措施。根据验收监测报告,升压站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3.升压站内已建设危废间(43.03m2),并按规范建设主变事故油池(有效容积54m3),此外,建设单位已与**县****公司签订了危废处置协议,项目运行期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置。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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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处理站 | 《****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表1中一级标准的A标准 | 升压站内已配套建****处理站(处理规模为0.5m3/h),并配套建设一座2m3化粪池和一座集水池(容积65m3),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站内道路清洒和绿化,不外排。 | 根据检测报告,处理后的污水水质能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表1中一级标准的A标准。 |
| 1 | 生活垃圾在站区内设带盖的垃圾箱收集,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按规范建设事故油池;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废旧蓄电池等危险废物须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防止造成环境污染。 | 运行期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升压站内已建设危废间(43.03m2),并按规范建设主变事故油池(有效容积54m3),此外,建设单位已与**县****公司签订了危废处置协议,故项目运行期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置。 |
| 1 | 施工期:施工组织管理、植物、动物保护、生态恢复,临时占地设置要求及恢复、生物多样性保护;运行期:植被恢复、风电机组和箱变区植被恢复措施、场内道路区植被恢复、野生动物减缓及保护等 | 目前施工已经结束,对风电机组和箱变区、升压站区、场内道路区等均进行了植被恢复,目前已无明显裸露区域。根据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本项目景观绿化区植被绿化乔灌草结合、层次分明、景观效果较好,植被长势良好。 |
| 1 | (1)严格按照相关防火防爆设计要求和危险物质存贮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并配置相关防护工程设施。及时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登记,储备应急物资,定时组织演练。(2)按规范建设事故油池;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废旧蓄电池等危险废物须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防止造成环境污染。 | (1)建设单位已按相关要求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审批局进行登记备案。(2)升压站内已建设危废间(43.03m2),并按规范建设主变事故油池(有效容积54m3)。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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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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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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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期:施工组织管理、植物、动物保护、生态恢复,临时占地设置要求及恢复、生物多样性保护;运行期:植被恢复、风电机组和箱变区植被恢复措施、场内道路区植被恢复、野生动物减缓及保护等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目前施工已经结束,对风电机组和箱变区、升压站区、场内道路区等均进行了植被恢复,目前已无明显裸露区域。根据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本项目景观绿化区植被绿化乔灌草结合、层次分明、景观效果较好,植被长势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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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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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严格按照相关防火防爆设计要求和危险物质存贮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并配置相关防护工程设施。及时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登记,储备应急物资,定时组织演练。(2)按规范建设事故油池;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废旧蓄电池等危险废物须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防止造成环境污染。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1)建设单位已按相关要求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审批局进行登记备案。(2)升压站内已建设危废间(43.03m2),并按规范建设主变事故油池(有效容积54m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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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