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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柴里村、东郭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二次)澄清公告 一、项目名称:**区柴里村、东郭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二次) 二、项目编号:**** 三、澄清内容: 我单位于2026年07月17日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发布了**区柴里村、东郭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二次)的招标公告,现就招标文件中要求“外省企业入晋:应按照晋建市字【2016】3号文件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并提供企业基本信息查询网页截图”,进行澄清,取消该条款要求,本次澄清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标书代写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市****建设局 联系电话:187****6600 电子邮件:****@163.com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市**区华洲路001号 联系人:池庆龙 电 话:183****8698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开发区合欢街27****基地 招标项目负责人:李帆 联系人:李帆 电 话:151****7380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