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分局拟对《******鸿阳岩棉板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分局行政审批股。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58-****012,传真:0558-****000;
地址:**县****分局南二楼;
邮编:233600;
项目名称:**鸿阳岩棉板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省**市**县经开区星园路西侧、世纪大道南侧;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位于**省**市**县经开区星园路西侧、世纪大道南侧,项目利用现有1-4#和9#生产车间、仓储及其他辅助用房等进行技改,购置剪板机、折弯机,焊机、岩棉板流水线等设备进行建筑材料的加工生产。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项目建成后可以实现年新增240万平方米岩棉板、6000吨折边件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或措施:
(一)废水:本项目不新增废水。
(二)废气:项目折边件焊接工序产生的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装置处理后合并至15m高的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1#岩棉板生产线喷胶、发泡、固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密闭负压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高15m排气筒(DA002)有组织排放;2#岩棉板生产线喷胶、发泡、固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密闭负压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高15m排气筒(DA003)有组织排放;3#岩棉板生产线喷胶、发泡、固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密闭负压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高15m排气筒(DA004)有组织排放;4#岩棉板生产线喷胶、发泡、固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密闭负压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高15m排气筒(DA005)有组织排放;1#岩棉板生产线切割工序产生的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高15m排气筒(DA006)有组织排放;2#岩棉板生产线切割工序产生的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装置处理后通过3根高15m排气筒(DA007-DA009)有组织排放;3#岩棉板生产线切割工序产生的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装置处理后通过3根高15m排气筒(DA010-DA012)有组织排放;4#岩棉板生产线切割工序产生的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装置处理后通过3根高15m排气筒(DA013-DA015)有组织排放。
(三)噪声:营运期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墙体隔声、加强管理等等切实可行措施,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固废:营运期产生的废钢板、废岩棉、废聚氨酯边角料、废保护膜、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焊渣收集后外售;废活性炭、废包装桶、漆渣、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属于危险废物,交由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作无害化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在网站公开环评编制信息、环评报告表全文等,未收到反对意见。我分局在受理本项目环评文件后,在政府网站上公开了环评文件,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