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贵州东勤能源贸易有限公司配煤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拟审批公示

审批
贵州-六盘水-水城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2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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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关于****配煤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拟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7-17

2026年7月17日,我局拟对****配煤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并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17日-2026年7月24日(报告书5个工作日/报告表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联系电话:0858-****369

通讯地址:**省**市**区****市综合体9号楼9楼

邮 编:553000

1、建设项目名称

****配煤厂项目

2、建设地点

**市**区阿戛镇新划村

3、建设单位

****

4、环评编制单位

**沛恒****公司

5、建设项目概况

本项目**2条破碎生产线,1条筛分生产线(无单独的配煤生产线,原料经配比后进入破碎筛分环节,在破碎筛分过程中即已完成配煤),将周边购入的高热值煤炭(6000~7000kJ/kg)、低热值煤炭(3000~5400kJ/kg),经卸料堆存、混合、破碎、筛分、皮带输送、成品堆存后外售,本项目仅进行配煤,不涉及洗选工艺,建成后年配煤20万t。

6.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本项目为**项目,租用********公司厂房进行建设,施工期主要为设备安装。

1.水环境

施工期废水主要来源于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项目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多为周边居民点村民,生活污水依托原有化粪****园区污水管网。

2.大气环境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运输车辆尾气。

施工期主要为设备安装,粉尘产生量较少,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安排专人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并对撒落在路面的渣土及时清除,控制粉尘污染,对施工车辆实施限速行驶,同时施工现场运输道路进行洒水抑尘;通过采取以上措施,确保施工场地扬尘(PM10)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2/1700—2022)标准限值。加强施工运输车辆管理,避免怠速运行,运输车辆采用尾气检测合格的车辆,禁止添加劣质燃油;施工期其他废气污染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

3.声环境

施工期的施工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安装和运输车辆。

施工设备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或者消声措施,如在声源周围设置掩蔽物、加减震垫、安装消声器等,日常应注意对施工设备的维修、保养,使各种施工机械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合理安排好施工时间,在12:00~14:00禁止高噪声作业,在22:00~6:00期间禁止施工;确保施工期场界噪声排放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标准限值。****工业园区职工宿舍、柏秧林居民点侧设置临时声屏障或围挡进行隔声;施工车辆出入地点应尽量远离敏感点,车辆出入时应低速、禁鸣;采取上述措施后周围敏感点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来自设备包装废物、生活垃圾。

设备包装材料主要为木质、纸质和塑料材料,木质类回收再利用,纸质类收集后出售给废纸回收商,塑料****回收站;生活垃圾严格按照《**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进行分类、统一收集后交由地方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5.生态环境

项目租用已建厂房进行建设,且场地地面已全部硬化,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不改变土地利用性质,不占用耕地、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等敏感区域,占地影响较小。

(二)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1.水环境

本项目劳动定员为5人,实行1班制,每班8小时,年工作300天,员工来自附近居民,不在厂区食宿。运营期污废水主要来源于生活污水、运输车辆清洗水、初期雨水。

项目厂区实行雨污分流,厂房边缘修建边沟,屋顶雨水经边沟引至厂界外,厂区出入口洗车区域修建污水收集边沟,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池(2#,依托,容积350m3)收集沉淀处理后,用于喷雾除尘用水,初期雨水池设置切换阀门,通过切换方式将后期雨水排出场外;车辆冲洗水经沉淀池(3#,依托,容积10m3)收集沉淀后回用,不外排;职工不在厂内食宿,无食堂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已建的化粪池(1#,依托,有效容积5m3)收集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园区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

2.大气环境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产生于配煤破碎筛分生产线和原料堆场、产品堆场以及交通运输过程。项目配煤破碎筛分生产线废气主要为配煤粉尘、破碎粉尘、筛分粉尘、原料堆场粉尘(包括风蚀扬尘和装卸扬尘)、产品堆场粉尘(包括风蚀扬尘和装卸扬尘)、汽车运输扬尘、皮带输送转运过程粉尘。

本项目投料过程、破碎、筛分过程均置于全封闭车间(留进出口)内,投料采用煤棚除尘喷雾机(TA001)除尘,破碎、筛分采用两台煤棚除尘喷雾机(TA002、TA003)除尘;项目设置有5个堆场(2个原料堆场和3个产品堆场),各堆场采用全封闭式厂房(留门),使用一套喷雾除尘系统(TA004),在各堆场上方厂房顶部设置多个喷头,使用有压喷雾除尘系统,采用统一供水、统一供压,对堆场进行喷雾除尘,使得喷雾对整个堆场及生产车间实现全覆盖;皮带运输的物料含有一定的水分(堆场降尘过程吸收的水分),同时皮带运输一般较为缓慢且对运输皮带进行密封,仅在落料口产生粉尘,而皮带落料口均为破碎机、筛分机和各堆场处,经相应的喷雾除尘设施除尘后粉尘排放量较少,因此粉尘产生量较少;原料、产品运输方式使用电动重卡运输,运煤车辆采取封闭运输、出厂冲洗等措施;采取以上措施后,则本项目厂界粉尘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5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项目运输车辆燃油选用正规渠道购买的柴油/汽油,禁止使用非标油品,减少尾气中污染物生成量;分类收集分离易腐垃圾;实行垃圾日产日清;定期清洁消杀,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

项目营运期主要噪声来源于各类设备如破碎机、给料机、筛分机等。

运营期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正常生产噪声;强化行车管理制度,严禁鸣号,厂区内限速行驶等,同时对运输车辆加强管理和维护,保持车辆有良好的车况,要求机动车驾驶人员经过噪声敏感区地段时限制车速,尽量避免夜间运输;项目距离居民区较近,严禁夜间(22:00-06:00)生产,加强管理,提高职工的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降低人为噪声。采取上述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根据《报告表》,本项目对敏感点近距离一侧的封闭式厂房做隔声强化处理,在原有隔声基础上,增加一层吸声棉或隔声板,减少噪声对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确保厂界外50m范围内声环境敏感点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沉淀池、初期雨水池沉渣、废机油、含油手套及抹布。项目运营过程中定期对生产车间地面落料进行简单清理,主要采用人工清扫作为原料回用。

本项目沉淀池、初期雨水池产生的沉渣定期清掏参与配煤;化粪池污泥定期委托区域农户清掏后运至耕地堆肥发酵用于农肥,每年清掏一次。设备维护、检修、维护过程产生的废机油、废润滑油、沉淀池中浮油属于危险废物,经专门的收集桶收集后放置在危废暂存间(依托,面积5m2)中暂存,须按危险废物管理有关规定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严格按照《**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分类收集,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含油抹布等劳保用品属于豁免性危险废物,分类收集与生活垃圾一同处置。

5.地下水、土壤环境

本项目租用********公司已建厂房建设,厂房原为********公司洗煤厂矸石仓库,建筑过程中厂房地面已全部按一般防渗进行建设,依托的现有洗车池、沉淀池、化粪池、已建环保设施均满足一般防渗要求,**危废暂存间,建设过程中需按照重点防渗进行建设。根据《报告表》,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对周边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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