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县普顺镇凤林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经营权流转公开招租公告
2025年**县普顺镇凤林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
招租公告
招租人:**县普顺镇凤林村集体经济组织(盖单位公章)
二○二六年七月
2025年**县普顺镇凤林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经营权流转公开招租公告
经凤林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县普顺镇凤林村集体经济组织拟对2025年**县普顺镇凤林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经营权流转进行公开招租,现公告如下:
一、出租标的物的基本情况
出租标的物位于普顺镇凤林村4组,库房700平方米,转运车1台、草绳机4台、草帘机2台、抓铲车1台、地磅1套。采取整体出租方式。出租标的物均建设于2025年,交通便利,有较好的秸秆收贮加工条件。
二、租赁期限
承租期限五年
三、竞租方式
公开竞价,高价中标。竞租底价为12000元/年(每年壹万贰仟元),通过现场竞价方式进行竞租,每次加价幅度不低于500元(大写:伍佰元),上不封顶,以最高报价者为中标承租人。
四、租金支付方式
租金每年支付一次,第一年租金于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以后每年12月31日前支付次年租金,租金缴纳至出租方账户。
出租方账户
户名:**县普顺镇凤林村集体经济组织
账号:250********10001668
开户行:******公司**支行。
五、竞租保证金
竞租保证金2000元。竞价结束后,竞价保证金公示结束无息原额退还;竞租人中标后如弃标,没收竞价保证金。
六、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按中标价的50%缴纳,于合同签订时中标人一次性交到出租方账户上。
七、特别约定
1.标的物按现状整体出租,承租期间承租方承担水、电、气、设施设备运行维修等费用,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债权债务自理。
2.承租期间,承租方须按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要求进行经营,不得违法用地,不得擅自改动建设物结构,不得从事农事服务无关业务,不得将标的物进行抵押或质押。
3.承租期间,承租方承担与租赁有关事项的一切安全责任。若出现事故,承租人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出租方不负任何责任。
4.承租期满,出租方确保交付的设施设备能正常使用。
5.承租期内因国家政策调整须终止承租合同,免除双方责任,合同自行终止,租金按实际发生月份计算。
八、报名条件
竞租人为境内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九、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6年7月29日至2026年8月3日9点。****银行到账时间(2026年8月3日9点前)为准。
(二)报名地点:凭有效证件(身份证、营业执照)和保证金进账单到**县****服务中心办公室报名。
十、竞租时间、地点
(一)竞租时间:2026年8月3日9:30,迟到不准入场,视为自行放弃。
(二)竞租地点:****服务中心会议室。
十一、公示
本次竞****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政府便民张贴栏、****办公室张贴栏张贴公告。凡有意竞租者,请到****服务中心办公室咨询、查阅有关资料。中标者须在公示期结束后三日内与普顺镇****联合社签订租赁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先缴后用。
联系人:邓老师,联系电话198****6669
附件下载:标书代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