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殡葬事务中心消毒服务采购需求公开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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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功能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基本情况

********殡仪馆****民政局,位于**市**区杨子路499号,负责承办**市内居民过世后遗体的接运、冷藏、装殓、悼念、守灵、国际运尸、餐饮住宿等殡葬(及配套服务)功能为一体的服务机构,年遗体火化量约25000具,接待治丧群众上百万人次。

本次采购服务范围为馆区消毒服务。

2.项目预算金额:****000.00元/3年(400000.00元/年),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二、相关标准:

1.《殡仪场所致病菌安全限值》(GB19053-2024);

2.《MZ/T103-2017殡仪场所消毒技术规范》;

3..其他可能适用于本招标文件采购内容的法规及标准。

上述所有标准、规范均由中标人自备,采购人不另行提供。遇国家修改标准,自新标准施行之日起采用新标准。

三、技术规格:

采购内容

1.殡仪运输车辆消毒工作;

2.协助做好遗体下车服务;

3.服务场地消毒:告别厅、守灵房、地下室、火化车间、服务大厅、安灵中心(每天1次);中心办公楼(职工公寓)、中心餐饮住宿综合楼、殡仪馆办公楼(每周1次);

4.遗物的收集和焚烧(原则上每天1次,按实际服务需求,适当增加至2次/每天)。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结算方式

1.付款人:****

2.结算方式:服务款项按季度支付,采购人组织验收合格后,由中标人开具正规发票进行支付。采购人应在上述步骤均完成之日起30日内支付该月款项。如有延迟,在双方沟通一致的情况下,最长不得超过60日。如因中标人结算资料不齐全而造成延迟结算的情况,采购人不承担逾期付款责任。

3.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的********殡仪馆区域。

五、服务标准:

服务要求

1.中标人须配置在岗固定服务人员不少于3人,全包式服务(人员、药剂、设备、耗材、危废处置全部由中标人承担)。

2.殡仪运输车辆消毒

所有遗体转运车辆完成出车归场后即时全车体消杀,车厢内壁、担架、门把手、脚垫、车轮、随车器具全方位消毒,随用随消,24小时随时待命出车后消杀。

3.遗体下车配套协助服务

遗体抵达场馆时,中标方工作人员到场配合馆方完成遗体卸车辅助作业,同步对落地区域、临时停靠点位即时预防性消毒。

4.各功能区域定点消杀频次

每日1次消杀区域:告别厅、守灵房、地下室、火化车间、服务大厅、安灵中心;遇传染病遗体处置后追加终末专项消毒。

每周1次消杀区域:中心办公楼(职工公寓)、餐饮住宿综合楼、殡仪馆行政办公楼;遇突发污染临时加消。

5.逝者遗物、装殓废弃物收集与处置

日常标准频次:逝者遗物、装殓废弃物每日收集焚烧1次;

动态调整:根据殡仪业务峰值、遗体数量按需提升至每日2次清运焚烧;

逝者遗物、装殓废弃物含一次性消杀耗材、被污染污物、废弃包装物,按危废相关规范密闭收集、合规焚烧,留存处置台账。

6.作业时效要求

日常消杀按约定频次准时落地;突发传染病遗体、突发环境污染接到馆方通知30分钟内人员到场开展应急终末消毒,全天候24小时应急响应。

六、验收标准:

验收要求

1.履约验收程序及标准:

根据《****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的规定,验收程序如下:

1)由采购人组成不少于3****小组负责验收组织和实施工作;

2****小组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约定等客观出具验收意见,在验收书上签字确认。标书代写

3)做好验收工作的记录和档案保存工作。

2. 履约验收的内容:

1)人员验收

核查驻场消杀员在岗、持证上岗情况,杜绝证书挂靠、无证临时用工;

清明、中元等祭祀高峰期增派人员到岗落实情况。

2)药剂与设备验收

消毒剂查验消字号备案、产品质检报告,实物与投标样品一致,严禁劣质药剂替换;

消杀器械(喷雾机、热烟雾机等)配齐、正常在用。

3)消杀作业质量验收

高风险区(遗体冷藏间、整容室、火化间、殡仪车辆)每日终末消毒落实;

告别厅每场业务结束即时消杀,公共区域按约定频次消杀。

4)应急处置验收

传染性遗体、体液泄漏等突发事件,核查到场时效、密闭终末消毒处置记录。

5)台账资料验收

消杀工作日志、药剂领用台账、巡检记录完整规范。

七、其他要求:

一、违约责任

1.中标人不履行双方约定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招标文件或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完成整改及采取补救措施,且中标人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如年度合同期内累计出现两次整改不到位的情况,视为中标人根本违约,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支付本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继续赔偿。

2.中标人出现以下情形的,每次/处核减中标人当月服务费1%:

2.1污染物未按危废规范密闭收集、违规丢弃、未按约定频次、合规焚烧的;

2.2未建立或未规范填报消杀/焚化台账的;

2.3遗体转运车辆回场未即时消杀或规范全面消杀的;

2.4遗体运输车辆到达,未积极主动协助遗体抬运下车的;

2.5 未按照约定频次消杀的或者漏掉消杀区域的(每日1次:告别厅、守灵房、地下室、火化车间、服务大厅、安灵中心;每周1次:中心办公楼、餐饮住宿综合楼、殡仪馆办公楼);

2.6****服务部、安保部等服务主管部门工作要求执行的。

以上6种违约情形当月累计出现达到5次/处的,如在年度合同内累计出现2个月,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继续赔偿。

3.中标人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3.1 接到传染病遗体、突发污染通知,超过10分钟仍未派员到达馆内处理现场进行消杀的;

3.2因遗体消杀(遗物焚化)处置不到位造成公共卫生隐患、引发上级主管部门约谈或处罚的;

3.3服务不规范,引起负面舆情的或者上级问责的;

3.4服务人员触犯《殡仪馆标准化体系考核制度》中有关消防安全、服务安全、廉洁底线纪律的。

因中标人违约而导致合同解除的,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采购人有权按照采购管理相关规定另行采购服务方,由此产生的采购费用以及一切损失由中标人负责。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继续赔偿。

4.如中标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对采购人、中标方(包括但不限于中标方所有派出人员等)或任何第三方造成的人身、财产等任何损害和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采购人承受的部分有权向中标人追偿。

二、其他要求

1.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各项费用。 投标报价包括在服务实施中应缴纳的一切税费、管理费、意外伤害保险,培训、人工、福利、劳保费用、加班费(含法定假日 加班费)、体检费、相关装备费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与成交人双方协商在合同中约定。

3.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标书代写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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