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比选项目,项目负责方为****。项目资金由负责方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组织开展比选,具有提供该项目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均可前来比选应答。
一、项目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
1.1 项目名称与内容: ****2026年8月自控门店引商入店项目比选通告
1.2服务范围:**省**市区域,各口岸具体如下:
| 标包号 |
区县 |
门店名称 |
门店地址 |
| 标包1 |
** |
宝马镇老街服务厅 |
宝马镇宝马大道166号 |
| 标包2 |
** |
**路服务厅 |
仁****街道**路二段335号 |
| 标包3 |
** |
天府智慧城服务厅 |
仁****街道学二路天府智慧**区一期14幢1层1402号 |
| 标包4 |
** |
文塘雅韵服务厅 |
**县洪川镇**路5段351号 |
| 标包5 |
** |
****学院校园服务厅 |
富牛镇眉州大道东段5****学院校内 |
| 标包6 |
** |
**东路服务厅 |
**区**东路220号1-2层 |
| 标包7 |
** |
思蒙镇壁虎街服务厅 |
**区思蒙镇虎壁街64-66号 |
| 标包8 |
** |
**仁美镇服务厅 |
**县仁美镇奠基路200、202、204号 |
1.3服务期限:本次服务的有效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 3 年,最终服务期限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1.4 资金来自 **** ,出资比例为 100% ,资金已落实。
1.5 中选人数量:每个标包中选供应商为 1 名,中选份额为 100% 。
二、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委员会根据比选文件的规定对应答人进行资格审查,应答人资格要求如下:
2.1 在中****工商局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允许 个体 工商户 参与 应答。
2.2 应答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两证齐全 ( 公司性质必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 )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覆盖零售 / 销售 / 服务或通讯(通信 / 电信)器材(设备 / 产品 / 配件)或移动业务代理服务范围。
2 .3 应答人须满足:****公司**市通信业务**,或目前在**省范围内两个或****公司通信业务**,并提供**协议 / 合同等证明文件。
2.4 应答人需在**省**市下属各区县设立有本地化****公司或办事处) ( 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若目前尚未设立本地化服务机构,则须承诺,若中选将在接到中选通知起 15 日内在对应中选区域的区县一级设立正式的技术服务机构,并在 20 ****公司提供服务机构地址、人员名单等证明材料(须提供相应承诺书)。
2.5 应答人 目前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且应答人三年内没有受到过行业监管处罚和没有触犯过诚信、合规经营的相关法律法规; 保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违规或重大项目质量、安全问题。
2.6 比选应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应答。
2.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三 、应答文件的递交
3 .1 纸质应答文件递交 截止 时间为: 202 6 年 8 月 3 日 12 : 0 0 ,逾期递交的将不予受理。 地点: **市眉州大道东一段 6 号 ****新 办公大楼 三 楼 市场经营部 。 本次 应答 计划 于 202 6 年 8 月 4 日 9 : 00 在 ****新 办公大楼 三 楼 B311 会议室 进行, 参与该项目比选 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授权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加急标书代写
3 .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应答文件 ,甲方将 不予受理。
3.3 有意向参与比选且具有提供该项目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可在项目评审前联系本项目经办人获取拟比选标包相关资料。
四 、发布 通告 的媒介
本次比选 通告 仅在 “**移动”微信公众号 上发布,比选 通告 已 明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应答 要求 等事宜。
五 、联系方式
地址: **市眉州大道东一段 6 号 ****
邮编: 6 20000
联系人: 易 老师
联系电话: 152****4440
电子邮箱 : 152****4440 @ 139 .com
六 、免责声明
本次项目 比选 信息 发布 的媒介 为 : “**移动”微信公众号, 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 关于该次项目 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均为无效。
七 、附加项
7 .1 参与比选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 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2 )本比选 通告 2.2 条所规定的所有证件。对于已按工商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7 .2 应答人在项目报名时所留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将作为唯一联系方式及地址,请务必保证信息准确。
7.3 本项目实行发售电子版引入文件,不再出售纸质引入文件。引入文件售卖时间为: 自 通告 发布之日起至 202 6 年 7 月 31 日,每日 9 时 00 分到 18 时 00 分, 凡有意参与的潜在供应商,请将相关信息(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营业厅名称等)发至联系人邮箱后,获取本项目引入文件。
项目主办方: ****
202 6 年 7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