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一东路391号改建工程

审批
上海-上海-金山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2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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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监督所)
123********0211499曾德才
韩****市**区
**市**区金一东路391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金一东路391号改建工程****
2021版本:109-****中心Q8431-Q8431-****中心
**市**区 **市**区金一东路391号
经度:121.331750 纬度: 30.712820****环境局
2021-09-06
金环许〔2021〕205号123********0211499002X
2026-01-2322693.66
493******控制中心(******监督所)
123********0211499******公司
913********183075T**市环境****公司
913********624384A2024-11-25
2026-02-122026-08-11
2026-06-252026-07-23
****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台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本项目位于**区石化街道金一东路391号地块内东南侧,用地面积约12365m2,**建筑面积19990m2,总建筑面积20438.47m2,**业务实验办公综合楼、辅助用房、垃圾房、****处理站,设有理****实验室,实验室检测参数可达到525项,年出具各类检测报告3500份。本项目位于**区石化街道金一东路391号地块内东南侧,用地面积约12365m2,**建筑面积19990m2,总建筑面积20438.47m2,**业务实验办公综合楼、辅助用房、垃圾房、****处理站,设有理****实验室,实验室检测参数可达到525项,年出具各类检测报告3500份。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本项目实验分为微生物实验和理化实验,****实验室主要进行细菌/病毒的培养分离及后期鉴定、测序实验等,属于BSL-2 水平;理化实验平台主要进行对食品、水、空气、化妆品、消毒剂等的检测、提取及分析鉴定。本项目实验分为微生物实验和理化实验,****实验室主要进行细菌/病毒的培养分离及后期鉴定、测序实验等,属于BSL-2 水平;理化实验平台主要进行对食品、水、空气、化妆品、消毒剂等的检测、提取及分析鉴定。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本项目****实验室、****实验室、病媒实验室、地下车库、废水处理站以及应急柴油发电机,****实验室有机废气G1、理化实验室挥发性无机废气G2、动物饲养废气G3、地下车**辆尾气G4、废水处理站废气G5以及应急柴油发电机废气G6。G1理化实验有机废气经通风橱、万向集气罩收集后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自25m高的1#、2#、3#、4#、5#、6#、7#、8#排气筒排放,内径分别为0.6、0.6、0.45、0.3、0.3、0.3、0.3、0.3m,设计风量分别为18500、18500、12000、8000、5000、4000、4000、4000m3/h,活性炭吸附装置装填量分别为200、200、150、100、100、100、100、100kg。G2理化实验挥发性无机废气经收集后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自25m高、内径0.6m的9#排气筒排放,设计风量为18500m3/h。G3动物饲养废气经房间整体换风收集后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自25m高、内径0.3m的10#排气筒排放,设计风量为2000m3/h。含生物气溶胶废气经B2型生物安全柜收集,由自带高效过滤器处理达标后楼顶排放。含生物气溶胶废气经A2型生物安全柜收集,由自带高效过滤器处理达标后房间排放。G4地下车**辆尾气通过地下车库排风换气系统收集,经离地高度为2.5m的排风口排放。G5废水站臭气区域整体封闭换风收集后,经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自25m高、内径0.15m的11#排气筒排放,设计风量为200m3/h。G6应急柴油发电机废气经专门的管道收集后,自25.5m高、内径0.3m的12#排气筒排放,设计风量为1890m3/h。 本项目应实行雨、污水分流,****实验室清洗废水W1、高压灭菌锅废水W2、洗消废水W3、纯水制备排污水W4、碱洗塔排水W5、车库冲洗水W6、办公生活污水W7。办公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预处理、洗消废水和车库冲洗废水经隔油沉砂池预处理后,与实验室清洗废水、高压灭菌锅废水、碱洗塔****处理站,污水经二级生化+消毒处理后与纯水制备排污水一并纳入市政污水管网,输****处理厂进一步生化处理后排放,最终排入**湾。 本项目各类设备均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产噪设备。****实验室检测仪器,噪声源强较小,且均布置在室内;生活兼消防水泵房位于地下一层;****实验室通风系统的风机、废气处理系统风机、废水处理站风机、空调系统等,噪声值约70~85dB(A)。废气处理系统风机、生物安全柜风机、空调机组、房间换风、空调泵机组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振;废水处理站风机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振、房间隔声。 本项目应按《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与**市有关规定分类收集各类固体废物并妥善处理处置,对含有或可能含有生物活性的废弃物应先打包经灭菌灭活处理后分类暂存。医疗废物暂存间(25m2)和危险废液、废固间(8m2)设置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方案》(沪环土〔2020〕50号)要求;医疗废弃物暂存间用于医疗废物暂存,废液废固间用于除医疗废物外其他危险废物暂存。垃圾房(20m2)内部进行区划划分,分区存放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其中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间2m2。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委托相关单位收运;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置。 ****处理站为埋地式,为重点防渗区,各构筑物采取防渗处理,同时对废水处理装置进行严格检查。危险废物暂存间为一般防渗区,防渗措施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要求。其他区域为简单防渗区,采用一般地面硬化。 本项目涉及病原微生物或生物活性物质使用、储存的场所,安全设备和设施的配备、实验室的设计以及安全操作应满足《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19489-2004)、《****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WS233-2017)、《****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GB50346-2011)以及《****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24 号)等规范、条例的要求。 本项目使用危险化学品,企业应按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发办[2013]101号)、《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HJ941-2018)以及**市《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若干规定》(沪环保办[2015]517号)和《**市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编制指南(试行)》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本项目的突发环境事件应****生态环境局备案,并定期进行演练。本项目已实行雨、污水分流。办公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预处理、洗消废水和车库冲洗废水经隔油沉砂池预处理后,与实验室清洗废水、员工清洗废水、高压灭菌锅废水、碱洗塔****处理站,污水经二级生化+臭氧消毒处理后与纯水制备排污水一并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送至中国石化******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最终排入**湾。 ****实验室有机废气经通风橱或万向吸风罩收集,通过活性炭过滤处置后由屋顶9根排气筒高空达标排放:1#排气筒风量为14400m3/h,高25m,内径0.56*0.49m,活性炭吸附装置,装填量200kg;2#排气筒取消建设;3#排气筒风量为10800m3/h,高25m,内径0.56*0.49m,活性炭吸附装置,装填量200kg;4#排气筒风量为14400m3/h,高25m,内径0.56*0.49m,活性炭吸附装置,装填量200kg;5#排气筒风量为4500m3/h,高27.3m,内径0.55m,活性炭吸附装置,装填量100kg;6#排气筒风量为4350m3/h,高26.5m,内径0.4m,活性炭吸附装置,装填量100kg;7#排气筒风量为6000m3/h,高26.5m,内径0.4m,活性炭吸附装置,装填量100kg;8#排气筒风量为2300m3/h,高25m,内径0.29*0.25m,活性炭吸附装置,装填量50kg;8#-2排气筒风量为5300m3/h,高26.6m,内径0.4m,活性炭吸附装置,装填量100kg;理化实验室产生的氯化氢等无机废气由通风橱、万向吸风罩收集后,经碱洗塔处理后,通过屋顶25m高的9#排气筒排放,风量为14400m3/h,内径0.56*0.49m,碱洗塔,循环量0.5m3;****实验室A2生物安全柜产生的含生物气溶胶废气经高效过滤器过滤后70%循环,30%室内排放,B2生物安全柜产生的含生物气溶胶废气过滤后,再经屋顶高空达标排放,高度均为25m,内径0.3m,风量为1500 m3/h;动物饲养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自25m高的10#排气筒排放,风量为2000m3/h,内径0.3m;废水处理站废气整体收集后经UV光解+活性炭设施处理,由位于屋顶25m高的11#排气筒排放,风量为1000 m3/h,内径0.1m;应急柴油发电机燃料为轻柴油,燃烧废气直接排放,由位于屋顶25.5m高的12#排气筒排放,风量为1890 m3/h,内径0.1m。 本项目新增噪声设备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建筑隔声、部分排气筒管道降噪等措施,****实验室检测仪器,噪声源强较小,且均布置在室内;生活兼消防水泵房位于地下一层;****实验室通风系统的风机、废气处理系统风机、废水处理站风机、空调系统等,噪声值约70~85dB(A)。项目噪声源种类、数量不变(取消2#排气筒及对应风机建设,新增8#-2排气筒及风机建设,风机功率与原2#风机相比变小,其他排气筒通过风机变频改变风量,风机数量和功率不变),噪声防治措施不变。 项目已按《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与**市有关规定分类收集各类固体废物并妥善处理处置,对含有或可能含有生物活性的废弃物应先打包经灭菌灭活处理后分类暂存。医疗废物暂存间(20m2)和废液废固间(8m2)设置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方案》(沪环土〔2020〕50号)要求。垃圾房(20m2)内部进行区划划分,分区存放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其中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间2m2。医疗废物定期由**市****公司收运处置,危险废物定期由******公司收运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尚未产生,待实际产生后委托资质单位收运;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置。 本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处理站为重点防渗区,****处理站****处理站,各构筑物采取防渗处理,材料混凝土等级为C35,抗渗等级P6,厚度300mm,渗透系数为0.419×10-8 cm/s。埋地雨污水管均采用HDPE双平壁钢塑复合缠绕排水管,胶圈接口,对地下水、土壤起到防渗保护作用。污水处理站防渗措施满足环评文件的要求。 项目医疗废物暂存间和废液废固间为一般防渗区,医疗废物暂存间(垃圾房)、废液废固间防风防雨防渗,地面敷设地砖,设置集液托盘,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的要求。 其他区域为简单防渗区,采用一般地面硬化。 本项目存放有化学试剂的建筑物通过消防、安全验收,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管理,同时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采用专用的防爆试剂柜,试剂柜内按化学试剂性质分类存放,禁忌混合存放。试剂柜各层设有防泄漏挡板。 本项目配备移动式围堰、堵漏工具、槽桶或消防袋、吸附剂、沙袋等用于污染源切断、收集、控制,灭火器、消防水带、灭火毯、消防斧等用于灭火,防护手套、防护眼镜、防护面罩、医药箱、防护服、防护鞋套、正压式空气呼吸器用于安全防护。厂区配备雨水截止阀。 ****实验室严格按照《****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GB50346-2011)的要求设计、建造,其技术指标、平面布置、建筑和装修要求、空调和通风、净化、给排水以及电气等均符合(GB50346-2011)的要求。****实验室内均配备二级生物安全柜,****实验室A2生物安全柜高效过滤器过滤后70%循环,30%室内排放,B2生物安全柜过滤后,由屋顶高空达标排放。北楼一楼配备有高压蒸汽灭菌锅。所有正压、负压、洁净实验室的核心实验区均设密门、密闭窗。 建立了健全的安全环境管理制度,对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和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做了详细的说明。按应急预案编制规范制订了应急预案,成立应急组织,配备应急物资,建立了事故应急程序,设置应急医疗救护组织,制订事故记录和报告制度,采取应急状态终止与恢复措施,组织演练,开展公众教育与培训。项目已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备案号为02-简-310116-2026-093-L。
废水方面,****实验室使用需求,生****实验室进行清洁,新增员工清洗废水。 危废方面,根据实验室实际使用情况,实验试剂配制产****实验室前道清洗产生的前道清洗产生废水(危废处置)产生量有所减少。 废气防治措施方面,1#、3#、4#、5#、6#、7#、8#、9#、10#、11#排气筒风量发生变化;原环评2#排气筒****实验室、****实验室的废气,根据后续使用规划,****实验室、****实验室不再放置设备,无废气产生,2#排气筒取消建设,原设****实验室,设备总数和类型不变;根据后续使用规划,光谱实验室、设备存放间、****实验室单独设置废气收集处置装置,新增1根8#-2排气筒(25m)及配套活性炭吸附装置,不再由原来的1#~8#排气筒排放;3#排气筒配套活性炭吸附装置的活性炭装填量增加。 废水防治措施方面,****处理站“二级生化+次氯酸钠消毒”工艺中“次氯酸钠消毒”改为“臭氧消毒”外,对应的“总余氯在线监测计”取消,其余废水防治措施不变。 固废防治措施方面,医疗废物暂存间由原来的25m2改为20m2。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本项目为环境治理业,不属于总量控制范围。本项目为环境治理业,不属于总量控制范围。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非甲烷总烃(吨/年)
0 0.2363 0 0 0 0.236 0.236
0 0.0972 0 0 0 0.097 0.097
0 0.0434 0 0 0 0.043 0.043
0 0.0073 0 0 0 0.007 0.007
0 0.0985 0 0 0 0.098 0.098
0 16866 0 0 0 16866 16866 /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0002 0 0 0 0 0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DW001废水总排口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限值要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表1和表2三级标准限值要求 洗消废水、车库冲洗废水经隔油沉砂池预处理、办公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再与实验室清洗废水、高压灭菌锅废水、碱洗塔****处理站,污水经二级生化+臭氧消毒处置达标后,与纯水制备排污水一并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送至中国石化******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湾 DW001废水总排口的pH、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粪大肠菌群数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限值要求;氨氮、总氮、总磷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表2三级标准限值要求。废水中总银、总镉、总铬、总铅、六价铬、总汞、总砷低于检出限,检出限低于《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因此总银、总镉、总铬、总铅、六价铬、总汞、总砷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限值要求。总镍、总锡、总钒、苯并[a]芘、总硒低于检出限,检出限低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表1排放标准,因此总镍、总锡、总钒、苯并[a]芘、总硒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表1限值要求。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1#排气筒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限值要求;《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限值要求 理化实验室有机废气经通风橱或万向吸风罩收集,通过活性炭过滤处置后由屋顶排气筒高空达标排放:1#排气筒风量为14400m3/h,高25m,内径0.56*0.49m,活性炭吸附装置,装填量200kg 1#排气筒中甲醛、苯、甲醇、非甲烷总烃、丙酮、二氯甲烷、三氯甲烷、乙醛的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限值要求,臭气浓度、二硫化碳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限值要求,甲醛、苯、甲醇、非甲烷总烃、二氯甲烷、三氯甲烷、乙醛的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限值要求
2 3#排气筒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限值要求;《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限值要求 理化实验室有机废气经通风橱或万向吸风罩收集,通过活性炭过滤处置后由屋顶排气筒高空达标排放:3#排气筒风量为10800m3/h,高25m,内径0.56*0.49m,活性炭吸附装置,装填量200kg 3#排气筒中甲醛、苯、甲醇、非甲烷总烃、丙酮、二氯甲烷、三氯甲烷、乙醛的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限值要求,臭气浓度、二硫化碳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限值要求,甲醛、苯、甲醇、非甲烷总烃、二氯甲烷、三氯甲烷、乙醛的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限值要求
3 4#排气筒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限值要求;《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限值要求 理化实验室有机废气经通风橱或万向吸风罩收集,通过活性炭过滤处置后由屋顶排气筒高空达标排放:4#排气筒风量为14400m3/h,高25m,内径0.56*0.49m,活性炭吸附装置,装填量200kg 4#排气筒中甲醛、苯、甲醇、非甲烷总烃、丙酮、二氯甲烷、三氯甲烷、乙醛的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限值要求,臭气浓度、二硫化碳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限值要求,甲醛、苯、甲醇、非甲烷总烃、二氯甲烷、三氯甲烷、乙醛的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限值要求
4 5#排气筒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限值要求;《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限值要求 理化实验室有机废气经通风橱或万向吸风罩收集,通过活性炭过滤处置后由屋顶排气筒高空达标排放:5#排气筒风量为4500m3/h,高27.3m,内径0.55m,活性炭吸附装置,装填量100kg 5#排气筒中甲醛、苯、甲醇、非甲烷总烃、丙酮、二氯甲烷、三氯甲烷、乙醛的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限值要求,臭气浓度、二硫化碳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限值要求,甲醛、苯、甲醇、非甲烷总烃、二氯甲烷、三氯甲烷、乙醛的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限值要求
5 6#排气筒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限值要求;《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限值要求 理化实验室有机废气经通风橱或万向吸风罩收集,通过活性炭过滤处置后由屋顶排气筒高空达标排放:6#排气筒风量为4350m3/h,高26.5m,内径0.4m,活性炭吸附装置,装填量100kg 6#排气筒中甲醛、苯、甲醇、非甲烷总烃、丙酮、二氯甲烷、三氯甲烷、乙醛的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限值要求,臭气浓度、二硫化碳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限值要求,甲醛、苯、甲醇、非甲烷总烃、二氯甲烷、三氯甲烷、乙醛的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限值要求
6 7#排气筒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限值要求;《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限值要求 理化实验室有机废气经通风橱或万向吸风罩收集,通过活性炭过滤处置后由屋顶排气筒高空达标排放:7#排气筒风量为6000m3/h,高26.5m,内径0.4m,活性炭吸附装置,装填量100kg 7#排气筒中甲醛、苯、甲醇、非甲烷总烃、丙酮、二氯甲烷、三氯甲烷、乙醛的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限值要求,臭气浓度、二硫化碳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限值要求,甲醛、苯、甲醇、非甲烷总烃、二氯甲烷、三氯甲烷、乙醛的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限值要求
7 8#排气筒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限值要求;《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限值要求 理化实验室有机废气经通风橱或万向吸风罩收集,通过活性炭过滤处置后由屋顶排气筒高空达标排放:8#排气筒风量为2300m3/h,高25m,内径0.29*0.25m,活性炭吸附装置,装填量50kg 8#排气筒中甲醛、苯、甲醇、非甲烷总烃、丙酮、二氯甲烷、三氯甲烷、乙醛的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限值要求,臭气浓度、二硫化碳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限值要求,甲醛、苯、甲醇、非甲烷总烃、二氯甲烷、三氯甲烷、乙醛的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限值要求
8 8#-2排气筒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限值要求;《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限值要求 理化实验室有机废气经通风橱或万向吸风罩收集,通过活性炭过滤处置后由屋顶排气筒高空达标排放:8#-2排气筒风量为5300m3/h,高26.6m,内径0.4m,活性炭吸附装置,装填量100kg 8#-2排气筒中甲醛、苯、甲醇、非甲烷总烃、丙酮、二氯甲烷、三氯甲烷、乙醛的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限值要求,臭气浓度、二硫化碳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限值要求,甲醛、苯、甲醇、非甲烷总烃、二氯甲烷、三氯甲烷、乙醛的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限值要求
9 9#排气筒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限值要求;《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限值要求 理化实验室产生的氯化氢等无机废气由通风橱、万向吸风罩收集后,经碱洗塔处理后,通过屋顶25m高的9#排气筒排放,风量为14400m3/h,内径0.56*0.49m,碱洗塔,循环量0.5m3 9#排气筒中氯化氢、硝酸雾、硫酸雾、氟化物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氨的排放浓度满足《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限值要求,氨的排放速率满足《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限值要求
10 11#排气筒 《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限值要求 废水处理站废气整体收集后经UV光解+活性炭设施处理,装填量20kg,由位于屋顶25m高的11#排气筒排放,风量为1000 m3/h,内径0.1m 11#排气筒中臭气浓度、氨、硫化氢的排放浓度满足《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限值要求,氨、硫化氢的排放速率满足《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限值要求
11 等效排气筒(9#、11#) 《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限值要求 / 等效排气筒(9#、11#)中氨的排放速率满足《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限值要求
12 等效排气筒(1#、3#、4#、5#、6#、7#、8#、8#-2)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限值要求;《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限值要求 / 等效排气筒(1#、3#、4#、5#、6#、7#、8#、8#-2)中苯、二氯甲烷、非甲烷总烃、甲醇、甲醛、三氯甲烷、乙醛的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限值要求,二硫化碳的排放速率满足《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限值要求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厂界噪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 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隔声墙、部分排气筒管道降噪 项目厂界四周的昼、夜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本项目设置医疗废弃物暂存间,用于医疗废物暂存,废液废固间,用于除医疗废物外其他危险废物暂存;垃圾房内部进行区划划分,分区存放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本项目设置医疗废弃物暂存间,用于医疗废物暂存,废液废固间,用于除医疗废物外其他危险废物暂存;垃圾房内部进行区划划分,分区存放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本项****实验室、化学试剂间、柴油发电机房、辅助车间、废液废固间。本项目配备烟感器、水喷头、灭火器、消防栓以确保对火灾事故的及时响应,平面布局上考虑了应急疏散通道及救援通道。为控制化学品泄漏风险,配备了化学品泄漏防护处理用的吸附剂,并提供防护手套、防护眼镜和防护服等个人防护用品,供应急救援时使用。对于病原微生物泄漏事故,疾控中心配备吸附材料、衬垫、包装容器和消毒剂。 本项****实验室、化学试剂间、柴油发电机房、废液废固间、医疗废物暂存间。本项目配备移动式围堰、堵漏工具、槽桶或消防袋、吸附剂、沙袋等用于污染源切断、收集、控制,灭火器、消防水带、灭火毯、消防斧等用于灭火,防护手套、防护眼镜、防护面罩、医药箱、防护服、防护鞋套、正压式空气呼吸器用于安全防护。厂区配备雨水截止阀。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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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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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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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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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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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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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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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