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厅文件(********财政厅关于下达2026年自治区森林草原湿地野生动植物生态保护补偿资金的通知》精神,下达自治区重要湿地生态保护补偿补助资金,我局计划对永**2026年自治区重要湿地生态保护补偿****公司进行公开询价。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关于永**2026年鹤泉湖、珍珠湖自治区重要湿地生态补偿补助项目。
二、项目规模
本次项目内容包含:
1.湿地植被恢复设计:珍珠湖B区451亩湿地植被修复,对密植被割刈疏伐,剪出病弱枯枝、清理交叉徒长枝条,规整植被空间,将清理割刈的植被枝条清运出项目区域进行处理。
2.湿地视频监测设备购置:2套铁塔监控摄像头(不低于53倍变焦)、10套监控摄像头(不低于32倍变焦)、10套太阳能供电系统(含光伏组件、蓄电池、控制器)、10套立杆基础(含2根8米八棱柱立杆、8根6米八棱柱立杆)、10套智能音柱、1套网桥及存储设备(无线网桥、16块8T硬盘、NVR设备一台)、1台监控室电脑(品牌原厂整机)。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或转包;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信誉良好,无不良口碑或投诉记录。
四、报价人需提供的材料
1.报价单;
2.企业营业执照;
3.相关资质材料
4.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5.近3年相关业绩;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五、资质要求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备案资料,采购代理机构任职人员简历表及合格证书(收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六、其他要求
1.本项目以中标价为计算基数,使用规范收费标准下浮的形式进行报价;
2.具备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事业法人;
3.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等记录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中标单位不得转包。
七、报价资料提交
本公告报名期限为3个工作日。凡有意报名者,于2026年8月1日前提交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证书)、报价单、资质证书、法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均加盖公章),无不良记录承诺函,其他与本项目性质相近的历史业绩等资料,所有提供资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以上资料密封加盖公章送至永**杨和北街255******局307办公室。
八、开启时间:由询价方统一开启,开启地点为****。标书代写
九、其他补充事宜:如收到询价函后因项目变更(澄清、补充等)需通知报价单位进行修改的,因报价单位自身原因未及时变更从而导致报价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十、对本次询价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项目联系人:汤景喻 联系方式:184****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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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