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铺镇长铺社区集中安置点2026年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28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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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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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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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S340********209号 H7FSCG26D02T008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社区集中安置点2026年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7月2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本项目原成交供应商**省淮阜****公司放弃成交资格,采购人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相关规定,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第二成交候选人****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县二郎镇刘坡村石竹组69号

成交金额:****868.00元

供应商的评审价:****868.00元

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社区集中安置点2026年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项目

施工范围:具体详见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

施工工期:120日历天。

项目经理:靳卫香

执业证书信息: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注册编号:皖234********15118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收取

2、收费金额:8542.4608元

更正日期:2026年07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若供应商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6-****751。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联系方式:138 6519 9929

地址:**县长铺镇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联系方式:195 5623 9447

地址:**县东北**安建龙溪山庄3幢S3-101室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先生

电 话:138 6519 9929

五、附件

1.采购文件正文

2.开评标情况一览表

3.中小企业声明函

4.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5.《关于征集违规插手、干预公共**交易活动问题线索的公告》

附件信息:

附件(6)
招标项目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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