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医用护士鞋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5月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成交结果
更正内容:因原成交人项****公司放弃成交资格,采购人依据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现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南****创业园****基地(寅春路18号-J187)
成交金额:陆万叁仟玖佰壹拾捌元整(小写:63918.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货物类 |
| 名称:四季款护士鞋、四季款男护士鞋、冬季护士鞋; 品牌:烁城、烁城、烁城; 规格型号:四季款、四季款男、冬款; 数量:873双、66双、15双; 单价:67.00元、67.00元、67.00元。 |
更正日期:2026年7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区中市街道丽景苑综合大楼1810室,联系电话:0564-****332。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人民东路76号
联系方式:0564-****2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路112****广场A座1703、1702
联系方式:0564-****3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64-****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