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补充医疗保险项目
比选更正公告
原公告的项目编号:ZB036-2026
原公告的项目名称:****员工补充医疗保险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7月17日
更正事项:比选文件
更正原因:内容调整
更正内容: 第二部分 参与比选须知 八、比选原则及方法 二、商务部分评分
| B5 |
投诉量 |
6 |
根据****总局(含原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公布的最近一期年度保险消费投诉情况通报,以“亿元保费投诉量(件/亿元)”为指标进行评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亿元保费投诉量(件/亿元)≤0.2,得6分; 0.2<亿元保费投诉量(件/亿元)≤0.5,得3分; 0.5<亿元保费投诉量(件/亿元)≤1,得1分; 其他不得分。 备注: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申请文件中提供****总局(含原银保监会)官网公开发布的投诉情况通报截图或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若最新年度报告尚未发布,可提供已发布的最近一期年度通报数据。 |
现调整为:
| B5 |
投诉量 |
6 |
根据****总局(含原银保监会)消费者权****公司下发的最近一期保险消费投诉情况的监管通报(红头文件)中载明的“亿元保费投诉量(件/亿元)”为指标进行评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亿元保费投诉量(件/亿元)≤0.2,得6分; 0.2<亿元保费投诉量(件/亿元)≤0.5,得3分; 0.5<亿元保费投诉量(件/亿元)≤1,得1分; 其他(含未提供数据)不得分。 备注: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申请文件中提供****总局(含原银保监会)消费者权****公司下发的最近一期保险消费投诉情况的监管通报红头文件复印件,并****公司“亿元保费投诉量(件/亿元)”数据的对应行进行醒目标注(如使用荧光笔、下划线或红框等方式),同时提供该页的单独截图或复印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比选申请人未能在比选申请文件中提供上述红头文件及标注数据的,该项不得分。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7月28日
无。
1.比选委托方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北路1号**工控大厦
联系方式:0591-****2231
2.比选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址:**市**区王庄街道珠宝路8号综合楼
联系方式:0591-****00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福招
电话:0591-****0025
****设计院有限公司
2026年0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