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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设备采购项目变更(补遗)公告
****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设备采购项目选聘告知函更正公告
一、本次更正内容
(一)项目最高限价变更
原第七条限价要求:本项目最高含税限价为 235000.00 元(大写人民币贰拾叁万伍仟元整),采用总价包干模式,超过限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现更正为:本项目最高含税限价为 205000.00 元(大写人民币贰拾万伍仟元整),采用总价包干模式,报价高于 205000.00 元的视为无效报价,不予评审。
(二)澄清答疑申请截止时间调整 加急标书代写
原第九条第 2 款:参选单位认为需要对选聘告知函进行澄清的,可在招采平台向采购人提出申请(截止时间 2026 年 7 月 26 日 17 时)。
加急标书代写
现更正为:参选单位澄清答疑申请截止时间调整至 2026 年 7 月 31 日 17 时 00 分(**时间),逾期不再受理任何书面答疑申请。
加急标书代写
(三)响应文件递交及公开比选开标时间调整 加急标书代写
原第五条第(一)款: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公开比选开始时间均为 2026 年 7 月 29 日 10 时 00 分(**时间)。
加急标书代写
现更正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公开比选开标时间统一调整为 2026 年 8 月 3 日 10 时 00 分(下周一,**时间)。
加急标书代写
(四)递交地点不变
文件递交及公开比选地点仍为:**市**区武科西三路 375 号 1 号楼 2 楼 208 开标室;不接受邮寄响应文件。 加急标书代写
三、其他重要说明
本更正公告为《****关于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设备采购项目选聘告知函》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选聘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文件内容与本公告不一致之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各潜在参选单位须自行****交易所招采平台完整查阅本公告,因未及时查阅更正公告造成报价、响应文件编制失误等全部后果,由参选单位自行承担。
选聘告知函中除本次更正的限价、答疑截止时间、开标递交时间外,其余资格、技术、商务、评分规则、合同条款等全部内容保持不变。 加急标书代写
参选单位报价须严格按照变更后最高限价 205000 元编制,报价超出该限价将直接判定为无效响应,不予进入评审环节。
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
单位名称:****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183****5926
地址: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高新区天府二街 151 号 1 栋 2 单元 29 层 2901 号
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
联系人:钟女士
联系电话:028-****8020
地址:**市**区武科西三路 375 号
一、本次更正内容三、其他重要说明四、联系方式一、本次更正内容三、其他重要说明四、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