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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局向我局申报了临****健身中心建设项目批前公示设计方案 ,******局按程序组织专家进行了咨询,设计单位已修改完善,现依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省城乡规划条例》、《**省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在规划许可之前,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开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一、项目位置
项目位于**县尹集镇涧上村,**漓水公园,南至临合路,西至在建八坊楼,北至漓水公园。项目占地面积6847.97平方米(合10.27亩)。
二、规划条件
用地性质:体育场馆用地,建设用地面积:6847.97㎡,容积率:≦0.1,建筑密度/系数:≤12% ,建筑高度:≤6m,绿地率:≥10% 。
三、设计方案中的主要内容及指标:
**体育配套用房等总建筑面积171.34㎡,并配套建设运动场地、室外配套及附属设施等工程。**总建筑面积171.34㎡,均为**地上建筑。容积率为0.03、建筑密度为2.5%、建筑高度4.35米、绿地率26.97%、停车位12个(均为地上)。
公示时间:7天,2026年7月28日至2026年8月3日。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及第四十七条之规定,行政许可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局601室(单位需盖公章,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申请听证的请在公示期间向我局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同意方案及放弃听证权利,我局将依法作出相关行政许可。
联系地址 :**县3#******局601室(****)
联系电话 :0930-****505(0930-****082)
邮 编:73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