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威公路港物流园(二期)”项目位于**县南屿镇。该项目总平面规划方案于2022年5月10日经****规划局(2)批复,主要规划技术指标为:征地面积174148.02平方米,净用地面积174148.0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19724.49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383924.31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91896.59平方米,容积率2.20,建筑密度52.77%,绿地率15.02%。
因企业经营需要,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申请对该项目10#楼由仓库改建为综合楼。具体调整内容如下:(1)10#楼一层到六层内部功能布局由“丙类仓库”、“设备用房”调整为“办公”、“餐厅”、“厨房”、“员工休息室”、“物业配套用房”、“设备用房”、“活动中心”“储藏间”等;楼栋计容面积由13371.09平方米调整为15546.09平方米。(2)项目绿地、机动车停车位、非机动车停车位等优化调整。
调整后总平面方案主要规划技术指标为:征地面积174148.02平方米,实际用地面积17366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21767.59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388144.62平方米,占地面积91845.74平方米,容积率2.2351,建筑密度52.89%,绿地率15.06%。经审查,调整后建筑设计方案符合土地出让合同及规划设计条件要求。
现建设单位向我局申请总平面规划调整及10#楼改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根据《自然**部关于加强和规范规划实施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237号)规定、《**省实施办法》第五十三条,现进行批前公示,征求相关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公示时间为2026年7月27日至2026年8月7日。公示地点:**华威公路港物流园(二期)项目现场、**县政务信息网(minhou.****.cn)。
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调整有异议,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反映。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联系电话:0591-****0065、****2504,地址:****中心C楼资规局,邮编:350100)
附注:
1、书面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2、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