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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幼儿园及相关附属设施) |
| 项目类型 | 其他类 |
| 建设单位 | **** |
| 编制单位 | **绿之城****公司 |
| 监测单位 | 无需开展水土保持监测 |
| 地理位置 | **省-**市-**区 |
| 说明 | 根据《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 号),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材料由生产建设单位公示二十个工作日。现将《****幼儿园及相关附属设施)阶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资料》自主公开。公示期限20个工作日,即2026年7月6日—2026年7月31日。欢迎广大群众及领导提出的问题意见,我单位将逐一处理与回应,并在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承诺书中予以说明。 一、公示内容 1.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绿之城****公司编制。 二、公示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社会各界公众可在公示期限内,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传真或都其他便利的形式向建设单位索取相关资料,提出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联系人:周慧琳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136****0020 建设单位地址:**省**市**区杨惠街道惠源路5号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联系人:陈婉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联系电话:155****5520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邮箱:****@qq.com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地址:**省**市****办事处中华北路109号众厦大楼1单元22层5号 |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