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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发改委令2025年第31号)、《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发改能源〔2026〕116号)要求,为保证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现将****年产10万吨新能源电子材料膜(一期)节能降碳报告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28日至8月3日。
联系人:胡旭东;联系电话:0574-****0276;
通讯地址:**前湾新区兴慈一路1号。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 1 | ****年产10万吨新能源电子材料膜(一期) | **** | 项目总投资115000万元,在****湾新区通航产业园新征用地169亩,建设年产10万吨新能源电子材料膜(一期)项目。项目总建筑面积61515平方米,通过购置布鲁克纳BOPP生产线、格贝尔艾玛斯BOPP分切复卷机、冷却循环水系统、天然气导热油炉、空压机、空调系统、环保设施等生产设备及辅助设备,形成一期年产5万吨可降解新能源电子材料膜的生产能力。达产后,项目年综合能耗当量值3820.80吨标准煤,等价值7244.05吨标准煤,年二氧化碳排放量12415.74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