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津区2027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带动项目储备指南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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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政策同带动农户增收挂钩,******社、家庭农场通过技术推广、孵化培育、订单农业及提供就业岗位等方式进一步发挥联农带农作用,提升发展质量,带动周边农户增收。根据《****政府投入“三农”****储备库管理办法》(成农计〔2020〕5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全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指南。

一、项目建设内容

(一)提升产业带动能力。支持应用先进设施设备和生产技术,推动提升地区主导产业发展规模和质量,通过产业带动周边经营主体和农户发展。支持智慧农业建设,包括智能化控制、生产轨道运输系统等先进设施设备,全面提升生产管理智能化水平;推动绿色高效生产体系建设,支持水肥药一体化系统、畜禽水产标准化养殖等设备升级,促进节能减污、绿色低碳发展;推广引进经权威验证(如“稻香杯”获奖品种)、高产优质的优良品种,以及购置高性能、智能化农机装备,增强科技支撑与生产效率。

(二)提升就业带动能力。支持**产业链条,稳步扩大经营规模,通过规模流转承包地和提供就业岗位等方式,带动周边农户持续增收。包括通过产地清选包装、烘干等吸纳分拣、操作、品质管理等加工环节劳动力;****物流中心的运营管理,创造仓储管理、冷链运维、物流调度等就业岗位;通过规模化经营提供农业职业经理人等就业岗位。

(三)提升创业带动能力。支持提升孵化培育能力。采取实训操作、理论指导、技术及销售渠道共享等孵化带动方式,为有意向投身农业产业、创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农户、返乡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伍军人等提供系统性孵化服务,帮助孵化对象掌握先进生产技术、提升管理水**市场营销能力,助力走好农业创业“第一步”。

(四)提升销售带动能力。支持通过品牌建设和拓展销售渠道,提升农产品价值。包括开展农产品质量认证、建设溯源体系、注册和推广农产品品牌等,以品牌建设提升农产品价值;创新发展订单农业、共享销售渠道,带动周边经营主体与农户转变传统销售方式,有效增加销售收入;建立线上门户网站或自媒体销售平台,利用电商渠道销售成员及周边非成员农产品,助力小农户精准对接大市场,实现产销一体、协同发展。

二、项目补助标准及方式

(一)支持标准。参照中央财政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项******社补助不超过30万元、家庭农场补助不超过15万元。******社、家庭农场补助不超过其项目总投资的30%。

(二)支持方式。按照先储备后实施的原则,以先建后补的方式予以支持。农民**社、家庭农场完成项目建设,****农业农村局验收合格后,拨付项目支持资金。2024年以来,项目实施主体已受到中省资金支持同一建设内容或环节,不再重复支持。

(三)支持范围。财政补助资金仅用于开展项目建设。实施主体不得将补助资金用于列支工作经费、发放普惠性补贴等;不得受理以中介机构名义直接代理申报的资金项目,不得将补助资金用于支付中介费用。

三、项目申报条件

(一)实施主体。******社****农场。其中,农民**社已纳入**省农经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章程制度上墙、成员账户完善、财务管理规范;家庭农****农场名录系统管理,并完成“一码通”赋码,且从事农业适度规模经营1年以上。

(二)限制条件。实施主体未在基本农田新增从事非粮产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实施主体及其法人代表无不良信用记录,未涉及非法金融活动,贷款风险等级未被列为损失类。项目涉及用地、环评等前置实施条件的,申报前需已取得相关手续;涉及购置农机设施装备的,已纳入农机购置补贴名录的不予支持。

(三)优先条件。农民**社通过职业农民培育、土地流转、吸纳就业、订单收购、收益分红等方式,家庭农场通过孵化培育、土地流转、吸纳就业、订单收购等方式带动各类经营主体和农户,特别是脱贫人口、监测帮扶对象持续稳定增收的;农民**社、家庭农场获评**、全省典型案例的;农民**社、家庭农场盘活利用农村经营性低效闲置资产的;****联合社****农场******社;返乡入乡高校毕业生、退伍军人、农民******社、家庭农场优先纳入支持范围。

四、项目储备程序

(一)实施主体申报。各镇(街道)对项目政策进行广泛宣传,按照公开、公正、公**则征集储备项目。符合条件的主体自愿向所在镇(街道)提交储备项目建议书及有关佐证材料进行申报。

(二)镇、街道初审。各镇(******社****农场提交的项目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将符合条件的项****农业农村局。

(三)区级评审公示。区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对主体申报项目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储备评审,择优将评审通****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农业农村局。

(四)市级评审储备。市农业农村局将按照《管理办法》规定,****农业农村局上报项目进行储备评审,审核合格****农业农村局党组审议后,纳入市级项目库。

项目储备推荐材料应包括:镇(街道)推荐储备项目文件(附“项目储备汇总表”)、项目实施主体编制的单个项目《储备建议书》标准文本及相关附件(附件包含实施主体信用报告,项目用地证明,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开展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审核意见等要件)。

五、报送材料要求

请各镇(街道)将储备项目实施方案和相关佐证材料(纸质和PDF电子档)一式4份,于2026年8月3****农业农村局农经科,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联 系 人:****农业农村局 农经科

联系电话:028-****9887

附件:1. 储备项目建议书通用模板

2. ******社项目储备汇总表

3. ******社项目储备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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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8日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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