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7月28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表)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审批
云南-临沧-镇康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2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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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关于2026年7月28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表)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日期:2026-07-28 15:51 来源:****环境局 浏览:20次 字体:【大中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28日-2026年7月30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883-****088(传真)、0883-****683。电子信箱:****@163.com。

通讯地址:**市**区玉带路202号。邮编:677000。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中学(高中)教学楼学生宿舍楼及学生食堂建设项目、****中学建设项目(三期)

**省**市****园区****服务局旁)

****

******公司

****中学教育学校,主要包括11栋多层建筑单体,其中1#、2#宿舍楼,1#、2#、3#教学楼,食堂,图书综合楼、风雨操场、大门、风雨连廊、柴油发电机房,同时设有室外篮球场(4片)、排球场(4片)及400米跑道等配套设施。

施工期

1.施工期废气治理措施

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燃油废气和运输车辆尾气。

在施工期间应设围栏防护,对临时堆土和材料表面采取洒水湿法抑尘或者采取薄膜覆盖等防尘措施;对于施工产生的废石、废土应集中、分类堆放并及时清运,运输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防止建筑垃圾沿途掉落;对运输车辆定期清洗车轮和车体,施工现场出入口处需混凝土硬化,并设置冲洗车辆的设施,出场时必须将车辆清洗干净,不得将泥、沙带出现场,同时建立值班保洁制度,落实专人24h值班,负责车辆出门前的清除冲洗工作;安排专门洒水车在运输路线以及施工场地定时来回洒水抑尘;施工现场使用商品混凝土和预拌砂浆;施工现场禁止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2.施工期废水治理措施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主要为混凝土养护废水)、机械车辆冲洗废水、雨季地表径流和施工人员生活废水。

车辆冲洗废水经排水沟汇入三级沉淀池沉淀处理,去除悬浮物、泥沙后循环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车辆重复冲洗,不外排;施工场地沿基坑、施工道路设置截排水沟,将养护废水统一收集排入场内沉淀池,经沉淀中和处理后全部回用施工洒水、场地抑尘,严禁直接外排;施工机械设备冲洗废水设置小型隔油沉淀池单独收集,经隔油、沉淀去除浮油、悬浮物后回用场地降尘;施工场地四周设置连续闭合式截、排水沟,出入口、低洼区域设置雨水沉砂池,雨季地表径流雨水经场内截排水沟汇集至沉砂池,经沉淀去除泥沙后优先回用场地洒水抑尘,富余雨水经沉淀达标后排入区域市政雨水管网;施工期间租赁周边居民房作为临时办公场所,则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所租用房已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3.施工期噪声治理措施

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在未采取降噪措施情况下,昼间施工场界噪声在距声源60m处可达到《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限值要求,即昼间≤70dB,夜间不施工。项目施工区周边20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施工期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4.施工期固废治理措施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土石方、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

土石方全部用于项目区整平回填,无废弃土石方产生;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后能回收利用部分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部分交由有资质单位清运至指定地点处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5.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时应采取尽量少占地、少破坏植被的原则;禁止超范围使用林地;在施工过程中严禁毁坏批准占用林地以外的林木、林地及野生动植物**;在项目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施工设计进行施工,严禁占用周边的基本农田;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方案》中相应的措施;加强施工人员对野生动物和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教育。

运营期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实验室废气经通风橱+1套SDG干式吸收装置+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根24m高排气筒,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后通过专用烟道送至楼顶排放,排气筒高于楼顶3m;汽车尾气通过百叶窗式排风口排放,排风口高2.5m,地上车库废气在校区内自然通风稀释;化粪池、污水处理设施采用地埋式,污水处理站各个构筑物加盖封闭,污水处理站密闭运行,柴油发电机废气加强通风。

****实验室排放废气(氯化氢、硫酸雾、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最高允许排放速率的限值要求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垃圾收集点恶臭气体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厂界二级标准;食堂油烟废气参照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大型有关规定。学校场区内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中相关标准限值。

2.水环境保护措施

****实验室第三道及以后清洗废水经中和处理系统处理、生物实验室第三道及以后清洗废水经中和消毒处理系统处理后同教职工及学生办公生活、办公及教学用房保洁清洗废水经过1#化粪池处理通过东侧1#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和住宿废水经过2#化粪池处理通过2#废水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处理厂处理。

3.噪声环境保护措施

运营期噪声设置减速带,加强绿化,可起到降低车辆噪声的效果;利用好距离衰减,减少对厂界外环境的影响;在校区范围内张贴禁止大声喧哗的标志,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排放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运营期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纯水制备废滤芯经垃圾桶收集后定期清掏处置,餐厨垃圾、隔油池油泥、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处置,运营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医务室废弃物收集后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置;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实验室废液、中和沉淀池处理沉渣、废活性炭、废吸附剂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置。项目医疗废物管理需满足《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暂存间及医疗废物暂存间设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规定。固废处置利用率须达100%。

5.运营期生态影响防治措施

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表现在对土地利用、地表植被、野生动物、景观等方面。

项目禁止越界开采;采取“边开采、边恢复”的生态保护措施;对占用的林地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使用林地和林木采伐手续后方可使用;禁止在非规划用地毁林开荒和放火烧山,不得随意砍伐项目用地外的现有树木,破坏植被;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方案》中的相关措施;严格按照本项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的要求进行生态恢复。

其他按照报告表提出的措施执行。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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