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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902MA35DJ8K4K | 建设单位法人:尚庆波 |
| 李凡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蕉** |
| **省**市蕉**车里湾垦区沈海高速南侧 |
| **时代电芯线升级改造项目(南区一期)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77-电机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制造;电池制造;家用电力器具制造;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照明器具制造;其他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841-C3841-锂离子电池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蕉** 车里湾垦区沈海高速南侧 |
| 经度:119.566356 纬度: 26.607814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6-01-07 |
| 宁蕉环评〔2026〕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3000 |
| 10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902MA35DJ8K4E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宏其****公司 |
| 913********510113T | 验收监测单位:**宏其****公司 |
| 913********510113T | 竣工时间:2026-04-0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6-2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7-24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环保网:https://www.****.org/yanshou/47901.html |
| 技术改造项目。依托现有三期项目建设及生产设施,不新增土建工程,通过对三期项目CL1-1、CL1-2厂房内6条生产线中的1条生产线(L1生产线)前后工序设备进行升级改造,将该生产线由原仅兼容5kg重量电芯改造为兼容9.8kg重量大电芯,通过提升单体电池容量的方式,新增锂离子动力电池生产能力2GWh;同时在三期工程前工序阳极冷压段新增pre-baking(预烘烤)工艺。 | 实际建设情况:技术改造项目。依托现有三期项目建设及生产设施,不新增土建工程,通过对三期项目CL1-1、CL1-2厂房内6条生产线中的1条生产线(L1生产线)前后工序设备进行升级改造,将该生产线由原仅兼容5kg重量电芯改造为兼容9.8kg重量大电芯,通过提升单体电池容量的方式,新增锂离子动力电池生产能力2GWh;同时在三期工程前工序阳极冷压段新增pre-baking(预烘烤)工艺。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新增产能2GWh/a,技改后三期总产能为17GWh。主要产品为锂离子电池(磷酸铁锂电池、**锂电池)。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新增产能2GWh/a,技改后三期总产能为17GWh。主要产品为锂离子电池(磷酸铁锂电池、**锂电池)。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产品种类为锂离子电池;(2)改造内容不涉及新增主体生产设备,主要集中在内部模组和组件的优化升级。主要改造内容包括:对卷绕、冷压、X-ray至氦检等多道关键工序的现有设备进行升级,主要更换机械手、模组等核心部件,全面提升其负载能力和机械精度;对烘烤工序的托盘进行轻量化设计改造,使单托盘的电芯承载数量从28颗增加至40颗;在电芯配对、成品打包等工位,引入CCD视觉检测系统和自动化搬运设备;(3)在三期工程前工序阳极冷压段新增pre-baking(预烘烤)工艺;(4)主要原辅材料种类不变;(5)燃料为天然气。 | 实际建设情况:(1)产品种类不变,仍为锂离子电池;(2)生产工艺不变,改造内容与环评一致,不涉及新增主体生产设备,主要集中在内部模组和组件的优化升级;(3)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种类与环评设计一致,实际用量未超出环评批复量,未新增污染物排放种类,未新增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4)燃料为天然气,不变。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气: 新增阳极冷压pre-baking废气采用1套"表冷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根24m高排气筒(DA056)排放;阴极配料真空搅拌废气依托现有1套"碱洗塔+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经1根27m高排气筒(DA014)排放;涂布烘干废气依托现有8套NMP轮转回收装置(冷凝回收+沸石转轮吸附)处理,由2根27m高排气筒(DA015、DA016)排放;真空baking废气、注液废气依托现有"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真空泵废气依托现有"冷凝器+滤筒除油+碱洗+TO焚烧炉+高温组合换热器+除尘器"设施处理;车间粉尘依托现有固定式单体除尘器处理。废水: 本项目不新增员工,无新增生活污水。新增生产废水分为阴极废水和阳极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阴极生产废水依托厂内现有阴极废水处理系统(三级沉淀+芬顿氧化+混凝沉淀+ABR+两级AO(MBR)+离子交换树脂)处理;阳极废水依托现有阳极废水处理系统(三级沉淀+混凝沉淀+A2O+二沉池)处理。两股废水经各自处理设施处理后,****处理站总排口(DW001)排放,统一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处理厂处理。噪声: 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加强厂区绿化。固废: 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存放间(469m2),定期交由供应商回收、外售或委托处置;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约300m2),委托**绿洲****公司处置。环境风险: 依托现有NMP储罐区围堰(有效容积1686m3****处理站附近300m3事故应急池。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 新增阳极冷压pre-baking废气采用1套"表冷器+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根24m高排气筒(DA057,与排污许可证一致)排放;其他废气治理设施全部依托三期现有工程,与环评一致。废水: 废水处理系统处理能力、处理工艺与环评及批复一致。阴极废水依托现有阴极废水处理系统处理,阳极废水依托现有阳极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处理站总排口(DW001)排放,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无新增废水直接排放口。噪声: 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加强厂区绿化,与环评一致。固废: 各类固体废物处置及去向与环评一致。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存放间,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绿洲****公司处置。环境风险: 依托现有NMP储罐区围堰及事故应急池,与环评一致。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建设地点为**省**市蕉**车里湾垦区沈海高速南侧 | 实际建设情况:建设地点为**省**市蕉**车里湾垦区沈海高速南侧,总平面布置不变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3.3398 | 0.2218 | 0 | 0 | 0 | 3.562 | 0.222 | |
| 1.001 | 0.067 | 2.977 | 0 | 0 | 1.068 | 0.067 | |
| 0.0504 | 0.003 | 0.149 | 0 | 0 | 0.053 | 0.003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69 | 0 | 68.938 | 0 | 0 | 0.69 | 0 | / |
| 8.27 | 0 | 152.789 | 0 | 0 | 8.27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8.001 | 0.386 | 72.742 | 0 | 0 | 18.387 | 0.386 | / |
| 1 | 阴极废水处理系统出口(DW005) | 总钴参照《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484-2013)表3中锂离子/锂电池直接排放标准(总钴≤0.1mg/L);总镍参照表3中镉镍/氢镍电池直接排放标准(总镍≤0.05mg/L) | 依托现有。本项目废水治理设施全部依托厂区现有工程,本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新增阴极生产废水依托现有阴极生产废水处理系统,设计处理能力为169t/d,阴极废水经车间三级沉淀池沉淀处****处理站阴极废水处理系统,采用“调节池+芬顿氧化+混凝沉淀+ABR+两级AO(MBR作为二级O池使用)+重金属树脂吸附”处理后,出水汇入重金属检测池,经监测达标后由泵提升至工业污水站总排口,排入市政管网;出水未达标时,回流至阴极废水调节池重新处理。 | 验收监测期间,阴极处理系统出口(DW005):总钴排放浓度日均值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484-2013)表3中锂离子/锂电池生产企业水污染物直接排放限值要求(总钴≤0.1mg/L);总镍排放浓度日均值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3中镉镍/氢镍电池生产企业水污染物直接排放限值要求(总镍≤0.05mg/L)。 | |
| 2 | ****处理站总排口(DW001) |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484-2013)表2**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间接排放标准(pH:6~9,COD≤150mg/L,SS≤140mg/L,氨氮≤30mg/L,总氮≤40mg/L,总磷≤2.0mg/L);总锰参照表2中锌锰/锌银/锌空气电池直接排放标准(总锰≤1.5mg/L) | 依托现有。本项目新增阳极生产废水依托现有阳极生产废水处理系统,设计处理能力为169t/d。阳极生产废水经车间三级沉淀池沉淀处****处理站阳极废水处理系统,采用“调节池+混凝沉淀+两级AO+二沉池”处理后,阴极、阳极废水分别经处理达标后通过工业污水站废水总排口(DW001)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处理站总排口(DW001):pH值、COD、SS、氨氮、总氮、总磷、总锰排放浓度日均值均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2中**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间接排放标准(pH:6~9,COD≤150mg/L,悬浮物≤140mg/L,氨氮≤30mg/L,总氮≤40mg/L,总磷≤2.0mg/L)。总锰排放浓度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484-2013)表2中锌锰/锌银/锌空气电池生产企业水污染物直接排放限值要求(总锰≤1.5mg/L)。 |
| 1 | DA014/cell厂房1阴极配料搅拌真空废气处理设施 |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484-2013)表5(非甲烷总烃≤50mg/m3) | 依托现有1套"碱洗塔+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经1根27m高排气筒(DA014)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阴极配料搅拌真空废气(DA014)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484-2013)表5**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50mg/m3)。 | |
| 2 | DA015、DA016/cell厂房1阴极涂布烘干废气处理设施 |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484-2013)表5(非甲烷总烃≤50mg/m3) | 依托现有8套"二级冷凝+沸石转轮吸附"装置,合并后经2根27m高排气筒(DA015、DA016)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阴极涂布烘干废气(DA015、DA016)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均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484-2013)表5**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50mg/m3)。 | |
| 3 | DA057/cell厂房1阳极pre-baking废气处理设施(新增) |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484-2013)表5(非甲烷总烃≤50mg/m3) | **1套"表冷凝+两级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经1根24m高排气筒(DA057)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阳极pre-baking废气(DA057)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484-2013)表5**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50mg/m3)。 | |
| 4 | DA012/cell厂房1真空baking和一次注液废气处理设施 |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484-2013)表5(非甲烷总烃≤50mg/m3) | 依托现有1套"表面冷凝+两级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经1根27m高排气筒(DA012)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真空干燥及一次注液废气(DA012)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484-2013)表5**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50mg/m3)。 | |
| 5 | DA013/cell厂房1二次注液废气处理设施 |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484-2013)表5(非甲烷总烃≤50mg/m3) | 依托现有1套"表面冷凝+两级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经1根27m高排气筒(DA013)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二次注液废气(DA013)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484-2013)表5**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50mg/m3)。 | |
| 6 | DA022/真空泵废气处理设施 |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484-2013)表5(非甲烷总烃≤50mg/m3) | cell厂房1、2真空泵废气合并后,依托现有1套"冷凝+滤筒除油+碱洗+TO焚烧+高温除尘"设施处理,经1根32m高排气筒(DA022)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真空泵废气(DA022)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484-2013)表5**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50mg/m3)。 | |
| 7 | DA001/设施房1导热油锅炉废气(3台×1200万大卡/h)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2 燃气锅炉排放限值 | 依托现有,设施房1设置6台1200万大卡/h天然气导热油锅炉,其中3台废气合并通过1根34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锅炉废气DA001排气筒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及烟气黑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 2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颗粒物≤20mg/m3,二氧化硫≤50mg/m3,氮氧化物≤200mg/m3,烟气黑度≤1级)。 | |
| 8 | DA004/设施房1导热油锅炉废气(3台×1200万大卡/h)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2 燃气锅炉排放限值 | 依托现有,设施房1设置6台1200万大卡/h天然气导热油锅炉,其中3台废气合并通过1根34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锅炉废气DA004排气筒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及烟气黑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 2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颗粒物≤20mg/m3,二氧化硫≤50mg/m3,氮氧化物≤200mg/m3,烟气黑度≤1级)。 | |
| 9 | DA007/设施房1蒸汽锅炉废气(3台×20t/h)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2 燃气锅炉排放限值 | 依托现有,设施房1设置3台20t/h(2用1备)天然气蒸汽锅炉,废气合并通过1根34m高排气筒(DA007)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锅炉废气DA007排气筒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及烟气黑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 2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颗粒物≤20mg/m3,二氧化硫≤50mg/m3,氮氧化物≤200mg/m3,烟气黑度≤1级)。 | |
| 10 | DA011/设施房1蒸汽锅炉废气(1台×15t/h)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2 燃气锅炉排放限值 | 依托现有,设施房1设置1台15t/h天然气蒸汽锅炉,废气通过1根34m高排气筒(DA011)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锅炉废气DA011排气筒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及烟气黑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 2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颗粒物≤20mg/m3,二氧化硫≤50mg/m3,氮氧化物≤200mg/m3,烟气黑度≤1级)。 | |
| 11 | DA020/ 污水处理站恶臭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中的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排气筒高度15m,硫化氢排放量≤0.33kg/h,氨排放量≤4.9kg/h,臭气浓度排放量(无量纲)≤2000) | 依托现有,经1套“喷淋塔+UV光解”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20)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污水处理站恶臭(DA020)有组织排放的硫化氢、氨最大排放速率及臭气浓度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 2 标准限值要求(15m 排气筒:硫化氢≤0.33kg/h、氨≤4.9kg/h、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 | |
| 12 | DA021/阳极极片安全处置废气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标准: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非甲烷总烃≤120mg/m3,NOx≤240mg/m3,颗粒物≤120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非甲烷总烃≤42.2kg/h,NOx≤3.47kg/h,颗粒物≤17.87kg/h | 依托现有1套“冷凝+脉冲布袋器+碱洗+丝网除雾+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后,通过1根27m高排气筒(DA021)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阳极极片安全处置废气(DA021)中颗粒物、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 2 二级标准限值要求(27m排气筒:颗粒物浓度≤120mg/m3、排放速率≤17.87kg/h;氮氧化物浓度≤240mg/m3、排放速率≤3.47kg/h;非甲烷总烃浓度≤150mg/m3、排放速率≤42.2kg/h)。 | |
| 13 | DA023/柴油发电机燃油废气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二级标准(GB 16297-1996):最高允许排放浓度:SO2≤550mg/m3, NOx2≤240mg/m3,颗粒物≤120mg/m3,烟气黑度≤1级 | 依托现有,柴油发电机燃油废气集中收集后,通过1根17m排气筒(DA023)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应急柴油发电机废气(DA023)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 2 二级标准限值(即,颗粒物≤120mg/m3;二氧化硫≤550mg/m3;氮氧化物≤240mg/m3),烟气黑度≤1 级。 | |
| 14 | 厂界无组织排放 | 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484-2013)表6企业边界监控点浓度限值;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1"二级、新扩改建"厂界标准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附录A表A.1标准限值 | 生产装置采用自动化、管道化、密闭化生产方式,物料的混合、反应、输送等所有生产过程均在密闭的管道和设备内自动进行,从源头最大限度减少无组织废气的产生与逸散。 | 验收监测期间,企业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中,非甲烷总烃与颗粒物的最大浓度均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484-2013)表6限值要求;氨、硫化氢及臭气浓度最大浓度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1“二级、新扩改建”厂界标准限值要求。 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监控点,非甲烷总烃 1h 平均浓度与任意一次浓度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附录 A 表 A.1标准限值要求。 |
| 1 | 北侧、东侧、西侧厂界噪声防治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4类(昼间≤70dB(A),夜间≤55dB(A)) | 封闭式厂房,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及围墙隔声。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北侧、东侧、西侧厂界监测点位的昼、夜间噪声监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4类标准(昼间≤70dB(A),夜间≤55 dB(A))的限值要求。 | |
| 2 | 其他厂界(南侧)噪声防治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昼间≤65dB(A),夜间≤55dB(A)) | 封闭式厂房,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及围墙隔声。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南侧厂界监测点位的昼、夜间噪声监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 dB(A))的限值要求。 |
| 1 | 重点防渗区参照《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8-2019)、《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一般防渗区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设计要求防渗。 | 厂区已按规范落实分区防渗要求。其中,****处理站房、各类池体、事故应急设施区域、危险废物贮存间等划分为重点防渗区;生产车间、一般固体废物贮存间等划分为一般防渗区。 |
| 1 | 遵循减量化、**化和无害化的原则,采用先进的清洁生产工艺,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按规范设置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所,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措施。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暂存、运输和处置应做到计量规范、台账清晰、去向明确。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中的相关规定;生活垃圾处置执行《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4月29日修正)的“第四章生活垃圾”相关规定要求。 | 一般固废: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NMP废液、废电芯、废极片、废浆料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现有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固废定期交由原供应商回收利用或委托处置,全流程落实计量管控,建立固废管理台账,物料去向清晰。固废收集、贮存及处置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相关规定。 危险废物: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有机溶剂、废无尘纸、废化学试剂空瓶、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并粘贴规范危险废物标识,分区暂存于现有危险废物贮存间(约300m2),已与具备相应资质的**绿洲****公司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协议(见附件7),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制度。危废暂存、转运及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中的相关规定。 生活垃圾:厂区生活垃圾实行定点集中收集,暂存于现有生活垃圾暂存间,****工业园区垃圾中转站集中处理。 |
| 1 | 按要求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并配备足够的应急物资,全厂应急池容积不小于177立方米,依托厂区现有工程应急池。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确保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得到落实。 | 已按规范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生态环境局完成备案(备案号:350902-2026-011-M,详见附件6),厂区应急物资配置齐全。 项目依托现有应急池,南区污水站设有300m3事故应急池,满足不小于177m3的批复要求;NMP储罐区1围堰容积约 1686m3,NMP储罐区2围堰容积约1314m3,合计围堰总容积约3000m3,兼作事故废水收集设施。 企业严格落实应急预案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常态化开展分区防渗、泄漏应急收集、消防设施运维、风险源巡回检查等工作,并按规定定期组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 |
| 本项目废水治理设施依托****处理站(总处理能力338t/d,其中阴极、阳极废水处理能力均为169t/d);废气治理设施依托三期现有工程各产污环节配套治理设施,针对新增阳极pre-baking工艺废气,配套新增1套"表冷器+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经24m高排气筒(DA057)排放;噪声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措施;固体废物依托现有危废贮存间及一般固废暂存间;事故应急设施依托现有应急池(南区污水站事故应急池容积不小于177m3)。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①废水:依托现有阴极废水处理系统("三级沉淀+芬顿氧化+混凝沉淀+ABR+两级AO+重金属树脂吸附")和阳极废水处理系统("三级沉淀+混凝沉淀+两级AO+二沉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②废气:依托三期现有废气治理设施,针对新增阳极pre-baking工艺废气,配套新增1套"表冷器+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经24m高排气筒(DA057)排放;③噪声:生产车间为封闭式厂房,采取减振基座、距离衰减等措施;④固废:依托现有贮存设施,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⑤风险:依托现有300m3事故应急池,满足不小于177m3的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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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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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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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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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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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配套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施工和投产;②根据变更情况完成排污许可证重新申领;③排污口按规范化要求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④建立环境管理台账,载明环保设施运行维护情况及污染物排放数据;⑤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并备案,配备足够应急物资;⑥设置专门环境管理机构或兼职环境监督员,统筹全厂环境管理工作。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①项目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竣工后按规定开展验收监测并编制验收报告;②已完成排污许可证重新申领(证书编号:****);③各排污口已按规范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④已建立环境管理台账;⑤已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生态环境局备案(备案号:350902-2026-011-M),厂区应急物资配置齐全;⑥已设置环境管理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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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