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新县向水河龙门河景观提升改造工程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审批
广西-崇左-大新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28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关于**县向水河**河景观提升改造工程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2026-07-28 16:52

关于**县向水河**河景观提升改造工程

水行政许可的函

****

你公司就**县向水河**河景观提升改造工程建设方案水行政许可提出申请。经审核,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以及《中华人民**国水法》《中华人民**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国河道管理条例》《**壮族自治区河道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县向水河**河景观提升改造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书)及其技术审查复核意见,同意就**县向水河**河景观提升改造工程建设方案出具《**县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水行政许可决定书》。请你单位按照行政许可决定书核定意见进行建设,并自觉接受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附件**县向水河**河景观提升改造工程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水利局

2026年7月28日

****办公室 2026年7月28日印发


language
简体中文 English(英语) Bahasa Melayu(马来语) (高棉语) Bahasa Indonesia(印度尼西亚语) (缅甸语) Filipino(他加禄语) (泰语) Ting Vit(越南语) (泰米尔语) (老挝语)

翻译中

翻译中

×
小语种翻译服务免责声明
1. 本网站提供多语种互译功能,旨在提升政务信息传播效能,为东盟用户提供多语言支持服务。
2. 本网站翻译服务是采用“人工智能+机器翻译”的技术实现,所有翻译结果仅供辅助参考。如遇语义理解偏差、专业术语误译或内容遗漏等情况,请以本网站的中文原文为准。
3. 本网站对翻译结果的准确性、完整性和适用性不承担法律责任,用户因使用翻译服务产生的任何后果需自行承担。
4. 本声明最终解释权归本网站主办单位所有。
我已了解

附件(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