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新建320585002208GB06068号地块商业服务业用房及配套用房(均不可分割销售)项目(临时用电)(资格后审)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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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号地块商业服务业用房及配套用房(均不可分割销售)项目(临时用电)(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号地块商业服务业用房及配套用房(均不可分割销售)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号地块商业服务业用房及配套用房(均不可分割销售)项目(临时用电)(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号地块商业服务业用房及配套用房(均不可分割销售)项目(临时用电)

2.2 建设地点:**市科教**

2.3 建设内容:******号地块商业服务业用房及配套用房(均不可分割销售)项目(临时用电)

2.4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28.11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工期:3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叁级及以上资质(旧证五级及以上,有效期内),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具有[注册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含)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

3.3资格审查其他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近两年内(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标书代写

3.5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资格审查办法

资格后审。

5.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详见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07月28日16时00分至2026年08月12日10时00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高新区公共**交易系统(https://58.****.93/TPBidder/memberLogin)。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年08月12日10时0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7.2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标书代写

8.其他要求或说明

8.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不见面开标项目****交易中心现场参与开标,请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高新区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https://58.****.93/BidOpening/bidhall/default/login.html)签到,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解密时间为15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视为无效标书,不参与后续招标流程。电子标服务

8.2请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日前随时通过**市公共**交易平台**市高新区板块、“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看本工程可能发布的最高投标限价、招标答疑、补充通知等相关信息。

8.3本项目自行踏勘现场,投标人由于未踏勘现场导致的报价失误或对现场现状理解产生的歧义,其后果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因此产生的费用。

8.4标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需无在建工程,****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否则投标无效。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8.5根据苏建招办【2022】2 号文规定,投标人投标的资质动态监管核查不合格的投标

无效,以开标当日**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平台查询结果为准,各投标单位投标前自行查看网站记录并对此负责;

8.6投标过程中如有疑问,请联系国泰新点技术人员唐工,QQ: ****24092。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市公****分中心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

招标人地址:太****社区四组53号

联系人:王吉

电话:0512-****5363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市**北路107号二楼

联系人:黄冬琳

电话:186****0727

电子邮箱:****@163.com

附件: 招标公告.pdf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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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8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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