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梅林镇梅子坝村青梅产业道路公**改建工程(招标项目名称)施工 / 标段
补遗01号
致各位潜在投标人: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时间要求: 年 证明材料为: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的证明材料以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为准标书代写 |
| 11 |
其他要求 |
1、本项目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与其他资料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为准。2、本章须知前附表 7.5 项补充:中标结果通知以中标结果公告形式发出,招标人不再另行发出中标结果通知。 |
修改为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时间要求: 2025 年 证明材料为: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的证明材料以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为准标书代写 |
| 11 |
其他要求 |
1、本项目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与其他资料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为准。2、本章须知前附表 7.5 项补充:中标结果通知以中标结果公告形式发出,招标人不再另行发出中标结果通知。3.根据“****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创新促进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川办规〔2025〕8号)要求,本次招标仅面向中小企业发包(其中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的企业均不属于中小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单位均应属于中小企业)。具体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建筑业”划型标准为准,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自拟。 |
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 标段 |
财 务 要 求 |
| / |
无要求 |
| …… |
…… |
修改为
| 标段 |
财 务 要 求 |
| / |
投标人的财务能力应同时满足: (1)投标人的 2025 年(指投标人近一年的财务状况。)净资产收益率≥0。 (2)其他: / 注: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招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可以对其他财务指标提出要求。 具体财务要求由招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设置过高的财务要求。 □(3)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
| …… |
…… |
3.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标书代写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本项目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未作要求,评标办法前附表1.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推荐中标候选人具体原则为:③投标人财务评审中近一年度净资产高的优先不作为排序原则。标书代写 |
|
修改为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无。 |
|
4.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
2026年0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