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国家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国****示范区(******发展局委托****开展****总体发展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现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园区名称及概要
园区名称:****
规划区位置:**市徐圩新区
概况:2016年12月,《****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通过****环境保护部)审查(批准文号:****)。2017年7月,《****总体发展规划》****政府批复(批准文号:苏政复〔2017〕58号)。****基地产业定位为:以炼油、乙烯、芳烃一体化为基础,以多元化原料加工为补充,以清洁能源、有机原料和合成材料为主体,以化工新材料和精细化工为特色,形成多产品链、多产品集群****基地。2019年,****政府同意的规划修编四至范围为:北起徐圩**,疏港大道红线南退550米,南至驳盐河及南复堆**岸,东临复堆**岸,西至**路和德邦厂区西边界,规划面积61.34平方公里。2020年12月,《****总体发展规划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生态环境厅审查(苏环审〔2020〕52号)。
****园区更加有序、合理地开发和绿色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国****示范区(******发展局组织开展****总体发展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跟踪评价。
二、相关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实施单位:国****示范区(******发展局
联系人:杜工
联系电话:0518-****6169
2、承担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
联系人:韩工
联系电话:178****2901 联系邮箱:****@njuae.cn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渠道
1、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向规划实施单位或评价机构指定的地址发送电子邮件、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提出关于该规划建设及评价工作的意见看法。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收到相关的反馈信息。
2、在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前,规划实施单位或其委托的评价机构将通过适当方式,向提出意见的公众反馈意见处理情况。
3、规划实施单位将认真考虑公众意见,并在报送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中附具对公众意见采纳或者不采纳的说明。
四、其他
本次网络公示及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