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江东新区生态环境办公室拟对广东固达机械装备有限公司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及废钢铁加工(分拣、剪切)项目进行审查的公示

审批
广东-河源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2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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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分类: 其他、公告
发布机构: ****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6-07-23
名称: ******办公室拟对****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及废钢铁加工(分拣、剪切)项目进行审查的公示
文号: 发布日期: 2026-07-23
主题词:
******办公室拟对****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及废钢铁加工(分拣、剪切)项目进行审查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7-2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办拟对《****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及废钢铁加工(分拣、剪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评价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2026年7月22日至2026年07月2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办反映。

联系地址:**市江东****花园,邮编:517000

联系电话:0762-****19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办公室

2026年7月23日





项目名称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及废钢铁加工(分拣、剪切)项目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省河****园区起步区纬二**面、经九路东边

环评机构

河****公司

项目概况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及废钢铁加工(分拣、剪切)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位于**省河****园区起步区纬二**面、经九路东边。项目总投资16000万元,占地面积36000平方米,建筑面积25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栋1层厂房、1栋3层厂房、1栋5层办公楼、1栋1层验车区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主要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及废钢铁加工,不对发动机、变速器、蓄电池、电路板及电子元器件(含电容器)等零部件进行深度拆解;项目年拆解报废机动车130000辆,其中包括报废小型燃油机动车40000辆、报废新能源车50000辆、报废中大型客货车10000辆、摩托车30000辆,年加工(分拣、剪切)废钢铁30万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和有效的扬尘、废水、噪声、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优化施工方式,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最大程度降低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以及生活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必须安全妥善处理,避免造成二次环境污染。

(二)严格执行“雨污分流”制度,做好水污染防治措施。雨水排入市政雨水管道;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隔渣池预处理后达到**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园区****处理厂集中处理;初期雨水收集后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园区****处理厂集中处理。

(三)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强生产废气收集处理;废油液抽取废气、制冷剂抽取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通过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安全气囊引爆废气、切割粉尘、废钢铁加工粉尘、危险废物暂存废气为无组织排放,废钢铁卸料和分拣粉尘经洒水降尘后为无组织排放。

项目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厂区内NMHC无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食堂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四)合理布局机械设备,采取必要的隔声、消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五)按照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的原则,妥善处理处置固体废物,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废油液、废制冷剂和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应按规范要求处理处置,其在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废安全气囊、玻璃和废橡胶等一般固体废物应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其在厂内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

公众参与情况

按照《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规定,本项目报告表受理公告在新区网站公示了5个工作日,在受理公告期限内我办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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