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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品名称 | 品类 | 采购数量 | 最少响应量 | 型号规格及技术要求1 | 型号规格及技术要求2 | 备注 |
| 危险废物(废酸)处置服务 | 服务>其他服务 | 50.0吨 | 50.0吨 | 1. 本品为硝酸、硫酸混酸及其沉淀物,处置单位应具备Hw34废酸(900-349-34)的处理资质。 2. 由处置单位提供规范的包装容器。3. 及时清运,在公司提出转运处置需求后,处置单位应5个工作日 | 内完成转运工作。委外运输的还应提供委托运输协议作为附件。 4. 签署年度合同,合同期间无特殊原因处置单位不得拒绝接收协议货物。 5. 处置单位提出单价(元/吨),以实际重量计价。 | 1、报价方须上传涉及的相关资质。2、合格供应商报价优先。3、技术要求不详请联系:孙必刚135****19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