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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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市**县****17亩杉木类商品林采伐销售权转让 | | 项目编号: | **** | | 产权类型: | 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 | | 流转方式: | 出让 | | 乡镇(街道): | 溶口乡 | | 村(社区): | ****村委会 | | 组别: | 奇外组 | | 公示日期: | 2026-07-28 | |
| 登记日期:2026-07-10 | | 所有权人:奇岭村奇外组 | 权证编号:皖(2026)**县不动产第000490 | 权证年限: | | 资产类型: | | 项目描述:1、本次转让采伐销售权****村委会与奇岭村奇外组于1995年联营造林山场,系2026年**县采字[2026]98号采伐证批准的主伐材,采伐面积共计 1.13公顷(17亩),蓄积220立方米(杉200立方米、阔20立方米)。经**市新祁****公司评估,总评估价为 5.221 万元。交易底价为 5.221 万元,加价幅度为0.1万元,竞价保证金1.0万元。竞价方式:异地网络报价,不设保留价,若竞价方未达到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意协议转让。 2、采伐方式为皆伐,木材可办理原材外运,买受人签订中标合同并付清合同价款后,林场在5个工作日内即可拨交采伐山场及林木采伐许可证。 | | 交易面积: 11322.00平方米 | | 项目位置: 溶口乡奇岭村奇外组“冈同岭”山场 | | 项目四至:**奇外组山对湾; 南至坡降;西至赛**;北至旱地。以实地标记的界线为准 | | 附属设施: | | 补充说明: | | 使用权人:溶口乡奇岭村民委员 | 权证名称:不动产证 | 权属类型: 集体 | |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否 | 他项权利人: | | 他项权利内容: | | 项目审批信息 | 项目审批表: | | 单位名称/姓名: **** | | 联系人(法人):郑海辉 | | 联系电话:137****8224 | | | | | | | 评估机构:**市新祁****公司 | | 评估基准日: 2026-05-24 | | 评估值:5.221万元 | | | 标段编号:1 | | | 标段描述:1、本次转让采伐销售权****村委会与奇岭村奇外组于1995年联营造林山场,系2026年**县采字[2026]98号采伐证批准的主伐材,采伐面积共计 1.13公顷(17亩),蓄积220立方米(杉200立方米、阔20立方米)。经**市新祁****公司评估,总评估价为 5.221 万元。交易底价为 5.221 万元,加价幅度为0.1万元,竞价保证金1.0万元。竞价方式:异地网络报价,不设保留价,若竞价方未达到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意协议转让。 2、采伐方式为皆伐,木材可办理原材外运,买受人签订中标合同并付清合同价款后,林场在5个工作日内即可拨交采伐山场及林木采伐许可证。 | | 交易面积: 11322.00平方米 | | 报名费:¥ 0 | | 保证金:¥ 10000 | | 交易底价:小写 52210元 | | 交易方式: 网上竞价 | | 自由竟价期: | 2026-07-28 09:30 ~ 2026-07-28 11:30 | 出价延时: | 300秒/次 | | 底价: | 52210.00元 | 加价幅度: | 1000元 | | 最高限价: | 无最高限价 | | | 成交缴款方式: 转账 | | 成交情况: 成功 | 成交日期:2026-07-28 | | 成交人:**** | 成交价:小写 52210元 | | 补充说明:该项目为2026 年度**县采字[2026]98号采伐证批准的采伐证主伐材,树种为 杉木,采伐面积 17 亩(1.13公顷),蓄积约 220 立方米。林种为用材林,流转期限为6个月。 采伐山场四至:**奇外组山对湾; 南至坡降;西至赛**;北至旱地以实地标记的界线为准。木材存放地点:受让方自行选址。 ①竞价意向人报名时为单位的需持营业执照(包括收购、加工、销售)及法人代表的身份证报名,不是法人代表本人前往需提供委托书方可报名,自然人报名提供身份证****交易中心****中心网站自行注册报名)。意向受让方需按照交易服务机构发布的公告进行报名,报名前可到出让方单位或报名点咨询标的物相关情况说明、中标后拟签订的《林木(采伐销售)所有权转让合同》并签订相关《承诺书》。 ②受让方获得这片木材林的采伐、运输、销售权利。采伐、运输作业必须遵守出让方指导和管理。林木采伐时间不得超过 2026年 12 月 30 日(界内采伐,伐桩上口平地面),木材运输及山场清理时间不得超过 2027年2 月 28 日(包括索道的撤离)。采伐、运输作业完成后,无条件地及时将山场交付给出让方,以便出让方及时组织劳力更新造林。为保证受让方按时交付山场,要求受让方在支付标的款同时另外支付 1.0 万元保证金,如按时完成山场交付,则保证金无息全额退还,如未按时完成山场交付,则保证金作为赔偿卖方生产损失。③受让方竞买成交后7天内一次性交清竞买成交款;逾期未交清木材成交款,视为弃标,出让方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作为出让方的赔偿金及费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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