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省
|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2026年副食品配送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 2.项目预算:330万元,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其中标段一: 肉、禽、蛋、水产品类配送,预算金额为175万元;标段二:蔬菜、水果、豆制品、奶制品、干调等农副产品配送,预算金额为155万元; 3.1本项目各标段均确定 1 家供应商中标,1家供应商备选。与第1家中标供应商签订正式合同,第2名作为备选供应商,当与第1家解除合同时,启用第2家供应商,并签订正式合同。中标数量比例按投标供应商数量通常为中标数量的3倍以上;不足3倍但达到2倍的,按照招标文件执行;不足2倍的,重新组织采购。经评审符合要求的投标供应商数量通常为中标数量的2倍以上;不足2倍但达到1.5倍的,采购机构可以商采购单位相应减少中标数量,经采购单位书面确认后继续组织评审,否则重新组织采购。如在履约过程中供应商被取消中标资格的,按照排序每次依次递补中标候选人。中标价格确定方式按照 招标文件 执行。 3.2供应商可以在两个标段中兼投,但不可兼中(每个标段的中标供应商和备选供应商均不得相同),即可参加本项目任何一个标段或多个标段投标,但只能成为一个标段的预中标供应商或备选供应商。定标时,按照先确定预中标供应商、后确定备选供应商的顺序组织,具体确定方法为:整体上按照“综合评分”的原则确定预中标供应商和备选供应商。 3.3确定预中标供应商的规则:根据评审方法,如两个标段,某一供应商排名均第一,则按照自愿的原则,由该供应商自行选择确定成为其中一个标段的预中标供应商;则另一标段中,由排名第二的投标人成为预中标供应商;2.确定备选供应商的规则:去除两个标段中的预中标供应商后,根据排名先后确定备选供应商,如仍出现两个标段备选供应商相同的情况,则按照确定预中标供应商的方法定标。 3.4按照前款约定,无论是成为预中标供应商还是备选供应商,或者自愿放弃,****委员会提供纸质确认书,并对履约情况作出承诺。配送服务期间,合同签订采取1+1模式,首次签订1年合同,每季度进行1次履约满意度测评,第1年前3季度考评,满意度均达到85%以上的供应商,可续签1次合同。合同期内累计两次考评满意度低于70%的供应商,应当终止与其签订的供货合同。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九)、本项目特定资质: 1.投标人营业执照须包含本项目经营范围;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在具备项目所在地级市(含下辖县城)或毗邻(120公里内)地级市(含下辖县城)承担副食品供应所需要的实体经营场所或库房、中转仓、****基地等技术能力条件和工作条件(以上场所需提供相关使用权材料,包含所有权证明或不少于合同履约期限的租赁协议,其中租赁主体为投标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法人在合同履约期限内不得变更)。。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6年07月28日 至 2026年08月03日 ,每天上午 08:00 至 11:30 ,下午 14:30 至 17:00 (**时间,工作日)
(二)申领地址: **省 **市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无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6年08月19日 10:0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08月19日 10:30 标书代写
(三)投标地点: **省 **市
(四)提交方式:线下递交
七、开标时间、地点 标书代写
(一)开标时间: 2026年08月19日 10:30 标书代写
(二)开标地点: **省 **市 标书代写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cn)上发布。
无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1)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七条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1)投标人营业执照须包含本项目经营范围;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 (2)投标人在具备项目所在地级市(含下辖县城)或毗邻(120公里内)地级市(含下辖县城)承担副食品供应所需要的实体经营场所或库房、中转仓、****基地等技术能力条件和工作条件(以上场所需提供相关使用权材料,包含所有权证明或不少于合同履约期限的租赁协议,其中租赁主体为投标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法人在合同履约期限内不得变更)。 (2)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单位邮箱:****@163.com。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蔡女士
联系电话:182****3222
地 址:**省 **市
十四、质疑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56****8474
十五、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85****435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