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建科〔2026〕109号
各****建设局****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市****管理局、****园林局,******建设局,****建设局、****执法局****管理局),各行业协(学)会,各有关单位,厅有关处室:
为强化科技创新的支撑引领作用,赋能行业转型升级,加快培育行业新质生产力,实现“十五五”住房城乡建设事业良好开局。按照《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十五五”规划》(建改发〔2026〕38号)要求,围绕省委、省政府科技创******工作部署,经研究,我厅决定开展2026年度**省住房城乡建设科学技术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建设科技项目”)立项工作,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
建设科技项目分为揭榜选题、软科学研究、科研开发、新技术应用工程四类。
(一)揭榜选题项目
根据我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科技工作重点,确定了省建设科技计划项目揭榜选题项目清单(附件1)。该类项目应按照选题进行申报,项目题目应与选题题目基本一致。
(二)软科学研究项目
应与全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技术政策、产业政策、发展战略与规划等重大问题密切相关,能够为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的项目。
(三)科研开发项目
重点支持城市更新、房屋品质提升、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城市安全韧性、智能建造、绿色建筑和节能降碳、城市历史文物保护利用及城市风貌管控、“人工智能+”等方向的科研项目。
(四)新技术应用工程项目
应是在我省施工建设的具有示范带动和引领作用的工程项目,符合工程建设管理程序,开工手续齐全,规划、施工图等审查合格,无质量、安全责任事故。重点支持智能建造、装配式建造、建筑光伏一体化和可再生能源、绿色建筑、超低能耗等技术应用的高品质工程项目。
二、申报要求
建设科技项目应紧密围绕我省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的科技需求,面向“工业化、数字化、绿色化、智能化”方向,创新性强,技术水平先进,有助于推动我省住房城乡建设发展。
(一)项目第一申报单位原则上为**省注册登记,具有****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省外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若申报的项目或实施工程落地本省行政区域内,可作为项目第一申报单位。
(二)鼓励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用深度融合、跨地区跨行业协同的方式开展联合申报。多个单位联合申报的,牵头单位应与各**单位签订正式**协议,以书面形式明确约定各方在项目实施、科技成果归属及管理等方面的权利与义务。
(三)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人员,在同一类科技计划中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四)新技术应用工程项目由建设单位牵头申报,或者由获得建设单位书面同意的其他参与单位牵头申报。
(五)软科学研究项目实施期一般不超过1年,揭榜选题、科研开发和新技术应用工程项目实施期一般不超过2年。
(六)已列入培育名单的省建设科技创新平台按照平台建设情况,自主实施项目研究,符合条件的可直接纳入建设科技项目,不再参与竞争申报,每家平台申报项目限报1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再参与此次申报:
1.实施期限届满且逾期满一年未完成验收的建设科技项目的第一负责人;
2.已获厅(市)级科技立项支持的项目;
3.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敏感信息的项目;
4.其他不符合申报要求情形的。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方式。各省辖市、**示范区、航空港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推荐本地区有关单位申报的项目,认真做好项目遴选和审核把关,突出重点,优中选优,注重质量,对所推荐项目负责。厅有关处室可结合业务工作进行推荐,省直属单位、省属高校、科研院所、中央驻豫单位、省级建设领域相关行业协(学)会可直接向省厅申报。
(二)报送要求。各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经推荐单位审核通过后,由各推荐单位将加盖公章的申报书(附件2、3)纸质版一式三份和汇总表(附件4)报送至**市郑开大道75号**建设大厦2028室。电子版材料及pdf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63.com(邮件标题“2026年立项+推荐单位”)。请于2026年9月10日前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科技与标准处 0371-****9855
附件:1. 2026年省住房城乡建设科技计划项目揭榜项目选题清单.docx
2. **省住房城乡建设揭榜选题/软科学研究/科研开发项目申报书.docx
4. 2026年省住房城乡建设科技计划项目推荐汇总表.docx
2026年7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