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
现****小学人工智能通识教育课程普及项目(项目编号:****),于原采购公告发布的采购文件部分内容进行更正,具体更正事项如下:
一、更正事项及内容
(一)技术参数要求更正
1.现对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中“三、技术服务要求”部分进行更正:****分所有“●”符号标识,各技术参数的具体内容均不作任何变更。
2.原文内容“注:标注“▲”号的条款为重点参数,不满足作扣分处理;标注“●”号的条款为重点参数,不满足作扣分处理;标注“★”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全部满足,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变更为:“注:标注“▲”号的条款为重点参数,不满足作扣分处理;标注“★”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全部满足,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二)评分明细表更正
1.原采购文件第九章评分明细表-技术服务内容-“1.带“▲”项条款为重要条款(14条),有负偏离的一项扣0.5分,该小项共计7分,扣完为止;”
变更为:“1.带“▲”项条款为重要条款(14条),有负偏离的一项扣1分,该小项共计14分,扣完为止;”
2.删除原采购文件第九章评分明细表-技术服务内容中演示条款评分内容。
(三)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更正加急标书代写
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由“2026年7月29日15:00”变更为“2026年8月3日15:00”。加急标书代写
(四)其他内容不变。
二、其他补充事宜
本更正公告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原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公告信息,因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 址:****区电子路121号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839-****853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百利城二期5-27号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839-****8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