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腔科设备采购项目(三次)的潜****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08月18日 10时30分 (**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本项目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实行电子化采购。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口腔科设备采购项目(三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3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合同签订的30日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享受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2)提交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与所投产品一致的《医疗器械生产产品登记表》或《医疗器械注册证》。 2.供应商为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3. 供应商为经销商须提供《辐射安全许可证》(销售类)。4. 供应商为生产厂家须提供《辐射安全许可证》(生产类)。供应商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进行电子签章。;(2)若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3)若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供应商若为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提供中华人民**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同时提供中华人民**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供应商若为投标产品非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经营范围须包含本项目投标产品)(备注:本次采购的所有设备均为医疗器械)。
时间:2026年07月29日至2026年08月04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时间:2026年08月18日 10时30分00秒(**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标书代写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无
名称:****
地址:**县**镇屏风村2组
联系方式:0825-****7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区金域国际商业楼2楼
联系方式:139****9202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经办
电话:139****9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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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