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6-07-28
伊犁州**县城市市政道路提升工程建设项目(EPC)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伊犁州**县城市市政道路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已由****委员会以**发改项目〔2025〕115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其他地方财政性建设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预算内资金80%,其他地方财政性建设资金2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伊犁州**县城市市政道路提升工程建设项目(EPC)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县乔勒盘路、托乎玉孜路、**路等;
2.1.2 建设规模:1.改造县城内市政道路2696.43米,配套标线、路缘石等,其中:乔勒盘路1181.29米、托乎玉孜路678.09米、**路837.05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使用年限10年,抗震设防烈度8度,道路红线宽度24米,双向2车道,机动车道采用5cm厚AC-16C沥青混凝土+粘层+8cm厚AC-25C沥青混凝土+1cm厚封层+20cm厚水泥稳定砂砾;人行道路铺装9359.59平方米,采用6cm厚仿石砖+3cm厚干硬性水泥砂浆+15cm厚C20混凝土+25cm厚天然砂砾。2.改造县城内巷道道路4171.97米,设计使用年限8年,采用5cm厚AC-16C沥青混凝土+1cm厚封层+15cm厚水泥稳定砂砾+30cm厚天然砂砾。(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2.1.3 总投资额:2000万元。
2.1.4 总承包计划工期:365日历天(含设计周期30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1.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含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的勘察服务(含岩土工程勘察)、设计服务(含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及施工期间配合服务、相关技术服务等)、协助发包人完成办理各项相关审批手续、材料设备采购与安装、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后期维护管理和配套设备的售后服务等全过程服务的工程总承包。同时投标人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并承担工程质量终身责任。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具备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含)以上资质。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施工企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5)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3.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与报名时项目经理一致(施工负责人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同时本工程项目经理(如疆外企业必须在进疆报送名册中备案,企业及人员必须在**建设云上报送通过)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有无在建以网页显示为准,如果投标前未去办理释放,还处于“未解锁”状态,就以有在建项目问题处理),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企业类似业绩要求:
(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单位(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近三年(2023年7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完成过至少2项与本项目相类似的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表”及相关网站截图(网站截图须提供查询网址并附网站查询完整截图)作为证明材料;以上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且缺一不可。标书代写
(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单位(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近三年(2023年7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已完成类似业绩不得少于1 项(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认定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建设规模相似或结构类型相似或使用功能相似的工程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标书代写
3.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近三年(2023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完成过至少1项与本项目相类似的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表”及相关网站截图(网站截图须提供查询网址并附网站查询完整截图)作为证明材料;以上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且缺一不可。(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建设规模相似或结构类型相似或使用功能相似的工程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标书代写
施工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近三年(2023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完成过至少1项与本项目相类似的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表”及相关网站截图(网站截图须提供查询网址并附网站查询完整截图)作为证明材料;以上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且缺一不可。((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建设规模相似或结构类型相似或使用功能相似的工程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标书代写
3.6、财务要求:
(1)投标人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相应承诺,格式自拟)。
(2)提供投标人近3年(2023年、2024年、2025****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报表附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本条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银行资信证明。且投标人须建立健全、合规和完善的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满足财务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即可)。
3.7、其他人员要求:包含不限于以下人员要求:
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设计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含)以上职称或一级注册建筑师。
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含)及以上职称;施工员: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施工员并提供有效的岗位证书;质量员: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质量员并提供有效的岗位证书;安全员:须具有安全检查员岗位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资料员:须具有有效的资料员岗位证书;材料员:须具有有效的材料员岗位证书;造价人员:须提供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设计各相关专业人员:由申请人自行配备。以上拟投入本项目所有人员应是本单位注册的,并提供所有人员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工程建设云网站人员查询截图及在本单位2026年1月至2026年6月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项目管理机构岗位人员人数不限,参加资格预审的项目管理机构岗位人员须与投标时项目管理机构岗位人员一致,否则不予认可。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牵头单位)。联合体成员负责同一工作,且具有相同专业资质的,按资质等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执行);①组成联合体投标须满足本项目相关资质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总承包单位,并代表联合体参与投标;③联合体成员若为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且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均须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中登记人员;拟派的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④联合体中标后,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牵头单位、组成结构、工作职责均不得变动。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
3.9、信誉要求:
(1)信誉要求:①投标人近三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www.****.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相关截图并加盖查询主体公章;②投标人近三年未被列入**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cn)黑名单(四种行为类型均须查询)和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并提供相关截图;③投标人近三年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index.html)“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提供信用报告及网页截图复印件并加盖查询主体公章;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失信被执行人或联合惩戒名单,投标人须查询相关主体的网站打印页面加盖企业公章。(2)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无严重违反合同和重大工程质量及安全生产事故的书面承诺(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章,格式自拟),若发现投标人有包括但不限于上述任何弄虚作假行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向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建议予以处理,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机关的统一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机关停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n/)进行查询(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行贿查询),并提供相关网页查询页(须显示查询日期和结论,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项目评审结束前)且加盖企业公章。经查询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违法行为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4)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 在经营招投标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记录声明函(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章,格式自拟)。(5)如投标人中标后,自取得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7个日历天内,须完成项目现场项目部的搭建工作。且在项目开工令下达前,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全部项目班子管理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资料员、材料员、造价人员等)及相应设计、施工人员必须全部到岗就位,开展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并附承诺函。(6)投标人需确保近三年内自身无任何欠税情况,并于申请文件中附带无欠税承诺函并附无欠税证明材料,承诺函应清晰阐明欠税事实不存在及愿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后果。(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公司****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经查询存在上述情况的将取消所有关联单位的投标资格(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页,包含“企业基本信息”和“股东及出资信息”)。(8)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企业没有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 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无上述情况的提供书面承诺及建筑实名制承诺,通过“**维吾尔自治****保障厅(查询网址https://rst.****.cn/xjrst/c112681/zfxxgk_gknrz.shtml):”查询未被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有关部门限制市场经营的,未被列入**2025年第二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和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及**2025年第三季度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公布名单截图,附承诺及其相关截图,否则将否决其投标。(除第(2)条、第(8)条外其余内容联合体各方都提供,并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3.10、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农民工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申请人近5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8)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9)申请人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因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和执业行为规范,经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和行政处罚,形成的不良行为。
(10)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发生重大施工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1)申请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存在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或者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虚假承诺等方式投标被取消中标资格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或否决投的情形。
(12)申请人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存在因未按要求履行合同被解除合同或协议的情形。
(13)法律法规、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及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情形。
3.11、其他要求:
(1)自治区区外企业需在“**工程建设云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信息报送管理系统”企业信息报送,且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须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中登记人员。
(2)本次招标将公开已经完成的初步设计报告,报告编制单位可以参与该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07月29日10时00分至2026年08月03日20时00分;
4.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请到伊犁州公共**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cn/TPBidder/memberframe/FrameBidder资审文件领取菜单领取资审文件。
4.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6年08月11日10时30分。递交地点:****交易中心(**国际B座4楼)。标书代写
5.2 逾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 设计施工一体化(含设计方案)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伊犁州公共**交易网(http://ggzy.****.cn/)上发布。
9、其他说明
(1).投标单位请在伊犁州公共**交易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通过其他途径取得的资格预审文件不可参与投标;(2).因投标单位错失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而未能参与投标,造成的后果自己承担;(3).如有必要对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交易中心网站及时发布,修改或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4)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如有异议,可向招标人提出(联系人:木拉勒﹒阿不都哈尼,电话:182****7388)。
10、****管理部门及电话:**县建****办公室,0999-****624
11、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 地址:**县**镇**东路2号 |
地址:**伊犁州**市经济**区**路350****中心3楼311室 |
| 邮编:835400 |
邮编:835000 |
| 联系人:木拉勒﹒阿不都哈尼 |
联系人:马寒 |
| 电话:182****7388 |
电话:132****2223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