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办公室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通知》、******厅有关要求及《****办公厅、****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闽委办发〔2012〕17号)等文件要求,为充分征求社会各界对**市**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重新公布的意见和建议,做好**市**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重新公布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现开展**市**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重新公布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征求群众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基本概况
名称:**市**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重新公布项目
对象:**市**县全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二、项目背景和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的规定,**市**县现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政府关于调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周政〔2023〕11号),将全县划分为3个档次(Ⅰ级66800元/亩、Ⅱ级44400元/亩、Ⅲ级36690元/亩),由土地补偿费(40%)和安置补助费(60%)构成,配套明确耕地(含永久基本农田)、除耕地以外的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地类调节系数(分别为1.0、0.45、1.0、0.06),并规定“新补偿标准实施前已经依法批准征收的土地,仍按原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执行”;该标准实施以来,在保障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维护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现该标准已届三年法定重新公布时点,为保持征地补偿标准与**市**县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依据《**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若干规定》及《****办公室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通知》要求,需在重新公布前依规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履行听取意见、等级确定、专家论****政法委备案,确保程序合规、风险可控,按期将评估报告及《风险评估结果说明》******厅管制处。
三、征求意见内容
本次公众参与重点是征求项目实施对群众生产生活、生态环境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影响的意见,包括利益相关者诉求、对项目实施的态度,以及对**市**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重新公布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公众参与形式及截止时间
竭诚欢迎广大公众发表意见和建议。公众可以通过填写问卷调查、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评估主体提出与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有关的意见和建议。社会稳定风评估单位将在《**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重新公布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中真实反映公众的意见和建议,给予意见采纳与否的说明,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有关部门反映。
公示时间为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联 系 人:汤柳英
联系电话:0593-****180
邮箱:****@163.com
附件:**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重新公布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问卷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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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