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林希****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设计标段(矿井水处理)招标文件预公示
一、项目概况
**纳林希****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的初步设计(含报告、概算、图纸等)、施工图设计等(本项目主要建设****处理厂总图、厂房、消防、暖通、工艺设备设施及附属设备设施、燃气、配套电力设施、公用设施、调蓄湖、办公生活设施等。****处理厂总处理规模为2000m3/h。设计人须应用BIM 技术动态展示厂区总图、各工艺单元车间及工艺流程的三维模型,且设计深度满足现行施工规范及现场施工落地全部要求,同时需预留、匹配智慧水务系统开发所需基础技术条件;智慧水务专项相关工作不计取本项目设计服务费用,设计单位应全程配合智慧水务专项方案、图纸及技术对接等全部配套设计工作。)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二、公示目的
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确保招标文件的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性,现对《**纳林希****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设计标段(矿井水处理)》招标文件(草案)进行公示,公开征求潜在投标人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示文件
本次公示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招标公告(草案)
2.投标人须知(草案)
3.评标办法(草案)标书代写
4.合同条款及格式(草案)
5.发包人要求(草案)
6.投标文件格式(草案)标书代写
四、获取方式
潜在投标人和社会公众可自即日起登录以下网站免费下载查阅招标文件草案:**自治区公共**交易网(https://ggzyjy.****.cn/)、**自治区**市公共**交易网(https://ggzyjy.****.cn/msym/eedssggzyjyw/index.html)
五、意见反馈
1.反馈对象:所有反馈意见请提交至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2.反馈要求:
意见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可签字)。
意见应具体明确,指出招标文件草案中的具体条款、页码或内容,阐述修改理由及依据,并提出具体的修改建议。
请注明反馈单位的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3.反馈渠道:电子邮件发送(邮箱:****@163.com)(请注明“**纳林希****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设计标段(矿井水处理)招标文件预公示意见反馈”)。
4.反馈截止时间:2026年07月31日17时00分前(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标书代写
六、公示期
2026年07月28日至2026年07月31日17时00分前
七、重要声明
1.本次公示的招标文件为征求意见草案,并非正式招标文件,不构成招标要约。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研究,但不承诺采纳所有意见。最终发布的正式招标文件以届时发布的招标公告及文件为准。
3.本次公示及意见征集活动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具有约束力,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对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
4.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招标文件草案有异议,应严格按照本公告要求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提出或未按要求提出的异议,视为无异议。
5.正式招标公告将在本公示公示期结束并完善招标文件后另行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186****9948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李女士、张先生
联系电话:159****6016
九、发布媒介
本公示在**自治区公共**交易网(https://ggzyjy.****.cn/)、**自治区**市公共**交易网(https://ggzyjy.****.cn/msym/eedssggzyjyw/index.html)上发布。